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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8 18:25 大 中 小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2、退伍安置股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拟定退役士兵解困和稳定办法并组织落实,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退役定士兵安置办法的落实。承担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生活、政治待遇的落实,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3、转业安置股
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安置工作公平公正,承担县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报订企业军转干部解因和稳定办法并组织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通役金发放、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拟订全县优待抚恤的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待遇。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审核呈报及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人员、部分60周岁(合)以上农村箱退役士兵以及60用岁(含)以上农村籍烈士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认定相关工作。拟订全构规划、实施办法并指导具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导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制度。拟订全县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和年度属就业创业,承担全县的随军安置计划,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担烈士囊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做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指导军供保障机构工作。承担全县的评定烈士申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联系方式:0350-5522278
负 责 人:范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