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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时间:2021-04-28 17:57       大    中    小     

  1、负责处理县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2、承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信访局交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重要信访事宜;

  协调处理群众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县党政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

  5、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

  的制度、办法;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督促推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

  期汇总整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督促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职责。

  7、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

  部的培训;指导全县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8、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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