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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时间:2021-04-28 17:59       大    中    小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和政府采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

  2、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各级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政府采购机制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与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和管理举措。

  3、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

  4、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

  5、负责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县级行政审批职权,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建设和管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6、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府采购的具体制度、规则和标准体系。依法负责编制全县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等相关工作。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负责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和统计工作。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协调和考评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采购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全县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8、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10、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11、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乡(镇)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2)与原审批部门有关职责分工。按照“审管分离”原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承担主体责任,原审批部门对审批事项的受理中、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主体责任。

  14、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促进投资创业快捷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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