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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时间:2021-04-28 18:29       大    中    小     

  1、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住处、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

  2、行政审批管理股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3、住房保障股

  承担住房保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职责。负责繁峙县城区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综合评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建筑市场管理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建筑节能和科技管理职责。

  4、村镇建设管理股

  履行全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村镇建设管理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重点镇的建设;指导全县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迁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履行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5、人防管理股

  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功能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全县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建设、质监、监理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指导管理已建人防工程,对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的设施设备进行监管。负责组织编制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编制全县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全县人防警报统一试鸣。组织全县人民防空演习演练。负责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

  6、市政公共事业管理股

  承担全县城市建设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职责;履行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城市供水排水、城市照明、园林绿化、公园广场、市容环卫、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城市节水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推进城市生活减排工作。

  7、综合执法管理股

  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拟定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12319城市服务热线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0350-5523569

  负 责 人:彭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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