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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8 18:18 大 中 小
1、办公室(党组办公室、内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2、耕地保护和权益利用股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协调全县耕地保护办法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承担县国有土地统一供应管理工作。
3、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承担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项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负责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产、湿地等所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土地、房产、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县规划区内不动产权属纠纷调处。指导监督地籍测绘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和人员。
4、国土空间规划股
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关的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城乡建设用地项目规划条件工作和全县的市政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工作。负责组织审查全县规划区内城乡建设用地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全县规划区内市政类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负责全县规划区内城乡建设用地项目及县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规划放验线核实、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规划认定核实管理工作。
5.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耕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设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6.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察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组织编制全县矿山生态修复规划、地质勘察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督促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土地整理复垦、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并督促指导实施。负责矿山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执行和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矿山生态修复的措施。组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县相关矿业遗迹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管理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地质勘察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7.矿业权管理股
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矿业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矿业权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业权的出让、审批登记管理及上报工作。负责依法征收资源整合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依法征收矿业权占用费和登记费。组织开展全县矿业权标界、清理等工作,调处或配合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国家确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评审。参与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参与管理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基础性矿产资源调查、勘查项目。协助开展矿产资源开采督察活动。
8.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
对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综合管理,组织对矿产资源形势进行战略研究,拟定相关制度和具体规定。负责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初审上报工作。组织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综合利用。负责县级发证矿山的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评审、备案登记,并对部省、市发证矿产储量报告进行初审和上报。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和矿产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工作。负责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和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和矿产储量年报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初步核查和上报工作。负责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和保护工作。
9.测绘地理信息股
负责全县国土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编制实施全县基础测绘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拟定全县测绘行业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负责全县区域内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来繁测绘活动。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与测绘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培训。为全县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服务。指导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
联系方式:0350-5523464
负 责 人:张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