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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繁峙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01 21:51       大    中    小     

尊敬的刘青秀、李树平委员: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农村流动厨房监管的提案”。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稳中向好,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形势严峻,尤其是农村集体聚餐更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农村集体聚餐主要指农村(含城乡结合部)居民因婚嫁、丧葬、升学、生子、建房等事宜,在非经营性场所(含临时性固定场所)举办的各种集体性聚餐活动。举办者将餐饮服务“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等形式交给当地“厨师班子”,采购、加工、布置宴席、供餐“一条龙”服务,因其价格合理、服务省心而广受百姓欢迎,且有普及之势。

  农村流动厨房基本特点。一是农村聚餐频率高、进餐人数多。聚餐人员复杂,分几轮分批次就餐,进餐人员跨村、跨乡镇,人数最多的能达到上千人次。二是加工地点简陋。举办者在前屋后院临时搭建雨棚,粗加工、切配、烹饪、清洗、备餐都在棚内进行,无分区、无隔离、无防护。三是原材料进货渠道复杂、采购记录不规范。一般由举办者自行采购原材料,有的由“流动厨房”负责人陪同采购,采购肉制品未经检验检疫,不按规定索证索票,采购预包装食品不查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四是加工设施设备不齐全、未进行食品留样。大多数农村家庭没有消毒柜、保洁柜,冷藏冷冻设施严重不足,加工后待用的食品及原料在自然条件下存放,大量半成品与生、熟食混放,极易引起微生物大量繁殖。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缺乏,餐饮具反复使用,只通过水简单清洗,未经过严格消毒,每餐次食品未进行留样,留样记录更无从谈起。

  我局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刻认识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近年来,我局一直将“流动厨房”的监管作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可追溯”的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聚餐的有效监管。

  一方面我局积极开展农村聚餐备案申报制,明确举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办者和承办厨师是承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员,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要求村委会(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及时督促并指导集体聚餐举办者落实申报备案制度。每次聚餐活动时,责任人在2日前向所在村(社区)委会报备(丧事及时办理),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并签订《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村(社区)委会向举办者、举办者和承办厨师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发放《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风险告知书》。另一方面加大现场检查指导力度及培训力度。

  要紧密结合农村地区特点,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食品安全知识等。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四条建议,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开展农村“流动厨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村“流动厨房”消费者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一、强化属地管理,加强风险管控

  地方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建议县政府出台我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厘清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建议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综合治理,有效利用农村现有的各种场所,推动农村集体聚餐进入固定场所经营,并持续改善经营环境和条件。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各部门、各层级的工作责任,不断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行业自律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鼓励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之间、承办者和厨师等加工制作人员之间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细化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举办者和承办者应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建议各地结合实际将农村聚餐备案申报流程通过村规民约进行宣传。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指导,切实落实农村聚餐备案制,科学确定聚餐菜单;严格筛选原料的采购渠道,认真落实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要求;持续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切实做好食品留样。举办者要对承办者的食品安全状况、问题和隐患进行自检自查,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督促承办者及时整改。

  三、加大监管力度

  加强“流动厨房”监管力度。一是要进一步摸清流动厨师的底数并登记造册,推进从业人员信息化建档,建立数据库,完善信息化管理模式。通过采集厨师信息、考核培训情况、违法违规信息等,确定信用评价标准。二是要增强群众辨别能力,加大群众对其信用的监督力度,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控,可查。三是探索利用数据库建立“黑名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诚信体系。针对流动厨师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证持证上岗,对违反相关规定,发生食物中毒等类似情况的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尤为重要。要紧密结合农村地区特点,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食品安全知识等。加大对“流动厨房”的培训力度,教育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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