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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5024 | |
发文字号:繁政发〔2019〕31号 | 成文时间:2019-10-28 |
发文机关:繁峙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和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19-11-01 |
时间:2019-11-01 00:0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局、办、中心: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和《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司办〔2019〕53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机构改革实际,县政府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第一批共确认25个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现予以公布。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第一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1.繁峙县发展和改革局
2.繁峙县教育科技局
3.繁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4.繁峙县公安局
5.繁峙县民政局
6.繁峙县司法局
7.繁峙县财政局
8.繁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繁峙县自然资源局
10.繁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1.繁峙县交通运输局
12.繁峙县水利局
13.繁峙县农业农村局
14.繁峙县林业局
15.繁峙县文化和旅游局
16.繁峙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17.繁峙县应急管理局
18.繁峙县审计局
19.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繁峙县统计局
21.繁峙县医疗保障局
22.繁峙县能源局
23.繁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
25.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