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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25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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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繁峙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繁峙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继续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情况

  全年未发生达到标准的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

  二、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

  截止2020年4月,繁峙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142处,其中包含滑坡16处、崩塌59处、泥石流隐患62处、地裂缝隐患1处、地面塌陷4处。我县全境都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广、威胁重的基本形势短时期内难以扭转。

  (二)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2020年全县年降水量在370~410mm之间,接近常年。其中汛期(6月至9月)降水量为265~305mm之间,。

  (三)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县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预测,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与近年来平均水平接近,高发类型为崩塌、滑坡,若在人口集中居住、威胁严重的地区发生地质灾害,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还是会很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四)重点防范时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为两个阶段:一是3—5月(尤其是5月)土体解冻期。这一期间内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二是主汛期6-9月份(尤其是7、8月),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因此,2020年3—5月的冰雪消融期及6—9月的主汛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矿业开采活动和公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伴随雨水下渗,岩土体湿重增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加大。

  三、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繁峙县西南部,包括岩头乡大部,杏园乡南部,东山乡大部分还有神堂堡乡大部分。该区域内地质环境条件差,人口密度大,人类工程设施多,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密集,该区总面积273.49km2,占全区总面积的11.5%。该区涉及岩头乡的西部以及杏园乡南部,与代县接壤,东山乡大石线旅游公路及周边村庄;神堂堡乡G108国道及周边村庄。对区域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有严重的影响。其中岩头乡岩头——茶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发育最为广泛,规模大,危害大。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繁峙县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南部五台山山脉和北部黄土地带及山地,涉及岩头乡、东山乡、光裕堡乡、集义庄乡、神堂堡乡、金山铺乡、繁城镇、下茹越乡、砂河镇、柏家庄乡、大营镇和平型关镇12个乡镇,面积1366.36km2,占全区总面积的57.7%。本区地貌类型包括中山和中低山区,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或低易发区,综合分析一般防治区地质环境和交通条件等因素,该区域人类活动对环境破坏较大,形成大多与人类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有关,对人民生命财产危害较大。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该区主要分布于滹沱河周边,主要为山前倾斜平原和冲洪积,地势平坦,地形开阔。该区面积732.92km2,地质灾害隐患点多由人类历史遗留建设、建筑引起。危险性较小。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有关乡镇在5月底前将“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全部发放到位,并将隐患告知书发放到相关责任单位。

  继续增强县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编制机构,充实防治专家队伍,保障专项经费,落实监测补助,更新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落实应急车辆,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各地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健全完善县、乡、村、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完善档案,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乡(镇)、村要配备必需的监测、预警设备,对治理难度大、威胁人口多、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

  3、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为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我县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构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程

  落实《忻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资金使用,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相结合,严格搬迁底线原则,做到搬迁一户减少一户威胁、搬迁一村减少一个隐患点。积极使用货币化补偿、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解决安置问题,想方设法推进搬迁工程。其中2014-2018搬迁任务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入住、拆旧、复垦、审计、初验、政府确认。

  2、地质灾害勘查治理

  充分利用省级地质灾害详查成果和技术支撑单位,全面核实查清地质灾害现状,对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

  2019年度的中央资金项目——繁峙县岩头乡峨河支沟泥石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按照任务书要求要在11月30前完成治理工程,进行自验和初验。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

  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按照市级要求,继续加快推进我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四个体系”建设要求,建设全市通联、技术先进、实时监控的预警监测系统。已经安装实时监测仪器的隐患点,监测信息要纳入预警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引导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向实时化、科学化、信息化发展。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

  加强县、乡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县级要签订协议、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建立防治专家库,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

  2、抓好应急预案的落实

  要在汛期前完成《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帮助组织好以乡镇、成员单位、村庄、厂矿、学校为单位的应急预案的编修以及演练工作,县级演练不少于3个隐患点。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能够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宣传培训工作

  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组织技术支撑队伍和防治专家做好隐患排查指导和防灾法规与防灾技术知识的科普工作,对农村监测员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员进行培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组织指导,做好地质灾害点的审查认定工作。

  (五)坚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今年要推进以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的区域地质灾害评估工作。

  (六)地质灾害综合性工作

  1、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包括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经费,地质灾害气象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工程治理、监测人员补助等纳入财政预算。

  2、要积极争取中央、省政府政策资金等方面扶持。

  (1)努力争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减少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

  (2)积极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减少矿山地质灾害隐患。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灾责任,打牢防治基础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要进一步准确定位,明晰职责,强化责任。强化县乡政府主体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应急工作中做好专业调查、成因分析、防治责任认定工作,应急部门做好灾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其它各部门在各自领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工作部署落实到乡,把防灾责任落实到人,把防治措施落实到点。强化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职能、强化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研判灾害趋势,制定年度方案

  召开水利、气象、自然、应急等多部门趋势预测会商会议,同时制定出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治责任,尽早部署防治工作。

  (三)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措施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繁峙县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繁地灾防办〔2020〕4号)要求,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是有高陡边坡分布的城市人口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位人口集中分布区、各类矿山工业场地、露天采场、排土场及山区削坡填沟建房区。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逐点落实已知和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措施。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部署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并及时将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建议函告相关单位和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加强各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建设项目,在前期工作中进行危险性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防治,防止造成新的地质灾害。汛期要通过拉网排查、定期复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及早预防,确保安全。

  要扎实开展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坚决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治区,同时,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街区排水系统是否完备。对于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我县要对2019年已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加快推进分类处置工作。对纳入工程治理及避让搬迁的重要隐患点,要落实资金,倒排时间表、任务图,明确责任人,要专人监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治理到位;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明确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四)宣传与演练并重,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严格落实《忻州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灾险情专业调查和避险演练实施方案》(忻地灾组发〔2020〕2号),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工作。至少组织一次示范性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个地灾隐患点都要进行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 ,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在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同时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进行临灾识别、监测方法、避灾线路等专业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制定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将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

  (五)坚持群测群防,强化监测预警

  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的防治作用,全面落实“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进一步运用手机、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要给予监测人必要的经济补助,购置必要的监测仪器,改善工作条件。同时,要严把监测人员质量关,强化自然资源、气象、交运、水利、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大力布设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监测仪器,提高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

  各工程建设单位要主动与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降雨、洪水、地质灾害等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生产和生活区域人员通报情况,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快速、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确保临灾时能果断采取措施,成功进行避让。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建立预案、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等手段,加强防控,安排专人盯守,并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要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学校、新建村庄及厂矿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确需建设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建设场地,必须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消除隐患后方可建设。要督促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临时居住区安全选址,必须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务必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安全。

  (六)实行部门联动,加强县级地灾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在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工作中组织专家做好专业应急调查、成因分析、防治责任认定和有关技术服务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灾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移民拆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电子手段建设县级预警预报和应急指挥系统以及实施监测信息平台,实现市县联通、信息共享、快速高效、科学研判、实时监测、预警及时、迅速响应的预警和应急指挥系统。

  (七)坚持汛期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汛期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县、乡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人员在岗,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八)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灾害治理

  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加快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和监测预警预报平台,进一步做好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系统建设、灾情会商、灾情反馈、信息共享工作。

  附件:繁峙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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