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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02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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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局、办、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繁峙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2020年8月29日上午9时40分,我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部分坍塌事故,致使多人被埋。截至8月30日3时52分,共搜救出57名被埋人员,其中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为深刻汲取襄汾县“8.29”饭店坍塌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违法违规建设和老旧房屋安全隐患问题两条主线,整治范围为全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为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改造和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违法违规审批经营场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建筑,要采取有力措施,该搬离的搬离,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繁峙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世伟    副县长

  副  组  长:张爱中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国壁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席熠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鉴定组、安全排查组、后续处置组四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席熠炜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左彩丽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李  顺  县应急局干部

  张洁茹  县应急局干部

  负责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我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调处理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梳理、汇总、上报有关检查结果,督查隐患排查成效。

  (二)技术鉴定组

  组  长:李庆华 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站站长

  成  员:郭  德 县建筑工程安全服务站站长

  王明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节能股股长

  曹元光 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站干部

  负责为全县各乡镇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排查出的建筑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由鉴定机构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三)隐患排查组

  组  长:李培栋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高宝文  县城管综合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潘建国  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郭  德  县建筑工程安全服务站站长

  张  猛  县供气供热中心主任

  各乡(镇)各部门分管安全领导。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排查县城区和砂河镇区建筑工地、经营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繁城镇、砂河镇配合,各乡镇负责排查辖区内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行业监管范围内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后续处置组

  组 长:高宝文 县城管综合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成 员:郭小平 县城管综合执法队干部

  郝文东 县城管综合执法队干部

  各乡(镇)分管安全领导

  负责对经技术安全鉴定后构成较大安全隐患建筑房屋

  采取疏散人员、修缮、加固等措施,对被依法认定为违法占地的函告县自然资源局,由县“打非办”采取措施处置,对被依法认定为违规建设的进行停水断电、拆除等处置工作。

  三、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的范围为全县辖区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学校、车站、医院、商场、饭店、酒店、农家乐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排查范围包括:

  (1)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建造的老旧小区房屋、老旧集资建造房屋和公租房以及改扩建建筑以及历史遗留建筑;

  (2)进行过结构改造、加层、修缮、加固或改变原有规定用途的房屋;

  (3)低洼地段被雨水长期浸泡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4)各类人员密集包括学校、医院、酒店、饭店、车站、商场、宿舍、农家乐等的公共场所房屋;

  (5)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空区)附近的房屋;

  (6)城镇建成区内、各乡(镇)和各村内的历史遗留房屋;

  (7)各类企业厂房、办公区、职工宿舍等的企业内生产生活用途房屋;

  (8)其他有安全隐患的房屋;

  (9)各类违法违规建筑以及临时性简易建筑。

  四、排查方式及整治步骤

  本次排查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原则,并注重发挥各系统部门力量,采取由房屋所有人(房屋使用人)自查,各乡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居民办)拉网式排查,住建、市场、发改、文旅、卫健体、教育、工信、自然资源、消防、应急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具体步骤如下:

  (一)全面排查,掌握底数。在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自查的同时,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组织人员分别对辖区内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的重点是房屋装饰装修情况、房屋拆改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变动主体承重结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增加建筑荷载、是否明显开裂及倾斜、移位、是否属违法违规建设等情况。要做到排查对象无遗漏,排查范围无死角。对每处房屋的排查必须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按要求填写《繁峙县建筑领域专项安全隐患排查表》,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根据排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二)立即整治,消除隐患。各乡镇要对照《城镇老旧建筑安全排查规程》(DBJ04/T376-2019)规定,对辖区内所有建筑进行拉网式排查,县住建、市场、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要对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拉网排查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各乡镇各部门对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要立即撤离疏散人员,采取修缮、加固等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对擅自变动主体承重结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增加建筑荷载建筑,要报请专项排查整治领导组,采取有力措施,该搬离的搬离,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集中连片、适合集中改造符合现行改造标准的城市老旧房屋,有序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进行改造。对直管公房加强动态监管,要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定人、定位,定责,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公房使用安全。对农村住房要按照村镇住房有关要求进行排查,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措施加以解决,特别是年久失修、无人居住的危险房屋,要坚决全部拆除以避免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三)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建筑领域的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应急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以及行业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特别是落实企业项目法人代表的主体责任。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要求,坚定不移革除一切陈规陋习,要注重矛盾化解,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要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和教训,形成制度,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人,长期发挥作用。

  三个步骤要同步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襄汾县“8.29”饭店坍塌事故教训,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此次隐患排查工作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安排;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全面完成专项排查整治任务,竖决消除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法监督,依法从严查处。各乡(镇)、各部门在专项排查整治中,对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处置;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要采取“硬”措施、取得“硬”效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贯穿工作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

  (四)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及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并妥善进行应急处置。

  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自即日起每天下午5点前,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报至专项排查整治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具体内容包括按要求填写《繁峙县建筑领域专项安全隐患排查表》,需特殊说明情况另加文字报告补充说明,纸质版要加盖公章,电子版发以下邮箱。

  联 系 人:李顺、张洁茹、左彩丽

  联系电话:0350-5526008(应急局);0350-5523569(住建局)

  联系邮箱:xzfsawb@163.com(应急局)

  495647074@qq.com(住建局)

  附件:繁峙县建筑领域专项安全隐患排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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