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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16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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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繁峙县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现将《繁峙县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创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打击“黑加油站、黑加油车、黑加油点”为重点的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精心部署、严厉打击、标本兼治的原则,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严厉整治打击“黑加油站、黑加油车、黑加油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深挖一批幕后组织者、操纵者,打掉其保护伞,斩断成品油市场地下链条,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通过专项行动,建立分工明确、依法打击、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重点

  结合我县实际,专项行动以国省县乡村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社区)、在建建筑工地、工矿商贸企业、成品油经营网点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运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为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油品销售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一)无证无照无牌经营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通过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行为;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停车场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的行为。

  (二)超范围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的行为。

  (三)销售劣质油品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行为;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

  (四)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和服务标志。

  (五)成品油价格、计量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繁峙县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

  (一)协调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韩红英   县政府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王兆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晓芳   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成  员:赵永宽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国壁   县应急局局长

  周明亮   县工信局局长

  张银虎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郭双贵   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负责人

  韩  勇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刘  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协调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室主任:王兆平(兼)。

  (二)部门和单位职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成品油行为;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环节计量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黑窝点、黑加油站、黑加油车违法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对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依法查处。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柴油经营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将查处的假劣成品油及假劣车用燃油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保假劣燃油得到安全处置;负责依法查处“三黑”站点涉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结合全省开展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专项行动,从运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

  县工信局:负责指导成品油流通企业健全油品购销管理制度。

  县消防大队:依法查处储油库、加油站、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消防违法行为。

  中石化繁峙分公司、中石油繁峙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工作;负责指导所属油库、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对现场查封的非法油品提供技术支持;优化加油站网点布局,做好偏远地区、村庄油品保供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摸排整治(3月16日至4月5日)。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深入排摸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线索,从严甄别和查处一批汽柴油黑窝点案件。

  (二)专项整治行动(4月6日至5月5日)。4月6日前对摸排和掌握的线索进行全部取缔和捣毁,严厉查处一批行政刑事案件,依法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三)全面打击行动(5月6日至5月15日)。在完成专项目标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工作,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置。要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黑加油站点现象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协调组统一领导,协调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动扛起责任,各负其责,严格履职,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

  (二)强化配合协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要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认真查验相关证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案件移交牵头部门处理。

  (三)强化执法力度。要严格依法打击,加强“两法”衔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创新执法方式,特别是在查扣处置非法经营器具油品方面,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加大联合执法行动力度,提高打击效率,特别是对已取缔的站点要定期进行复查,防止反弹。

  (四)强化宣传引导。协调组办公室公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350-5526355,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报道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敬畏法律、珍爱信用,鼓励消费者学法用法、维护权益,调动全社会的法律意识,震慑不法分子,巩固法治权威,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强化督查力度。县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协调组将组织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部门成品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迅速、措施不完善、工作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涉嫌徇私舞弊、不作为、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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