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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2-03-18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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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47号)要求,经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第二批将县自然资源局等12个单位的74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实施,并将确实不宜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的首批划转的30项事项退回原单位实施。现将第二批划转事项目录和退回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认真做好划转事项的审管衔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附件:1.繁峙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目录.docx

  2.繁峙县“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行政审批事项退回目录.docx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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