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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繁峙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3-30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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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印发繁峙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局、办、中心,各有关单位:

  《繁峙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年初实施方案》已经县农村工作领导组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年初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山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打造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推进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准确把握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资金,逐步形成涉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如期完成过渡期内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三大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精准脱贫。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重点瞄准脱贫村和脱贫人口,以规划引领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二)找准定位,明确责任。对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下达及县级预算安排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以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四)运行规范,强化监督。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督,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三、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

  (一)按财政部财农〔2021〕22号文件规定中央层面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16项资金;

  (二)按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农〔2021〕56号文件规定省级层面纳入整合试点范围的9项资金;

  (三)按忻州市财政局下达的指标文件规定可纳入整合范围的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

  (四)县级安排的可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

  四、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全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为18765.4万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12万元,县级整合资金5940万元,其余各部门项目资金5413.4万元。

  五、统筹整合资金主要投向

  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向。强化政策落实,健全体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安排使用7412万元。其中,安排1070万元用于交通补贴项目;安排300万元用于农业补贴项目;安排495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安排530万元用于2022年脱贫户或监测对象小额贷款贴息;安排287万元用于中庄寨以工代赈项目;安排4330万元用于62个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安排60万元用于下茹越乡3村污水处理项目;安排210万元用于砂河镇惠民小区项目;安排100万元用于金山铺乡青储池项目;安排30万元用于下茹越乡赵家峪U型渠建设项目。

  (二)农林水类资金统筹安排4887.4万元。其中:安排700万元用于繁峙县2022年繁城镇等5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2300万元用于大营镇马铃薯种植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安排20万元用于谷子绿色增产增效示范片建设;安排30万元用于繁峙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安排1000万元用于繁峙县滹沱河源头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安排85万元用于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建设)项目;安排10万元用于计量设施维护更换;安排145万元用于繁峙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安排45万元用于龙山水库;安排15.4万元用于山洪灾害维养;安排397万元用于虎山水库除险加固;安排47万元用于孤山水库;安排15万元用于虎山水库;安排8万元用于龙山水库;安排70万元用于农村供水工程设施配套项目;

  (三)交通运输资金统筹安排526万元。其中:安排112万元用于108国道—金山铺乡道路建设项目;安排13万元用于砂河—代堡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9万元用于108国道—茨沟营道路建设项目;安排34万元用于南关—大峪线道路建设项目;安排29万元用于季家庄-乞了彦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55万元用于赵家庄—花积台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27万元用于花积台-乔家会道路建设项目;安排42万元用于松涧-东洼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11万元用于古家庄-新砂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6万元用于泽萌泉村-东营泉道路建设项目;安排2万元用于杨石线-香坪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4万元用于杨石线-黄草村道路建设项目;安排109万元用于G108线—装备制造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安排73万元用于G108线—滹沱河景区道路建设项目。

  (四)县级整合资金安排5940万元。其中:安排25万元用于繁城镇雁头村繁峙优质饲草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安排50万元用于繁城镇牛家垚牛圈建设项目;安排260万元用于山西兴雁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蘑菇地棚建设项目;安排80万元用于繁城镇兴杏街上水管替换道路修建;安排500万元用于繁城镇赵家庄村配套项目;安排150万元用于砂河镇三村400亩玉露香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安排90万元用于大营镇南洪水鱼塘扩建项目;安排365万元用于大营镇南洪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130万元用于西三泉牛驴分割车间项目;安排150万元用于平型关镇平型关村民宿项目;安排100万元用于平型关镇东连仲村棚圈建设项目;安排300万元用于光裕堡乡大李牛母牛养殖项目;安排210万元用于神堂堡乡洞沟村黑山羊养殖项目;安排120万元用于岩头乡大明烟村能繁母牛养殖棚圈建设项目;安排70万元用于岩头乡台蘑种植加工项目;安排300万元用于岩头乡养牛项目;安排300万元用于东山乡民宿项目;安排100万元用于东山乡天岩村柠条加工项目;安排30万元用于东山乡耿庄村河道防洪坝修复治理;安排70万元用于东山乡厂房续建项目;安排100万元用于东山乡道路建设项目;安排70万元用于下茹越乡养鱼项目;安排30万元用于下茹越乡瓦磁地村滴灌项目;安排30万元用于下茹越乡小坨村污水管道更换项目;安排230万元用于集义庄乡万亩数字农业示范园;安排1670万元用于24个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安排200万元用于大营镇8个村的小型农机项目;安排80万元用于大学生补助;安排130万元用于太行、长城人家项目。

  六、项目实施与验收

  各项目主管单位和乡(镇)是项目责任主体,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七、资金拨付

  各项目主管单位和乡(镇)是项目责任主体,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安排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财政部门要根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当年项目的支出进度和完工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前提。

  (三)各相关部门应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规定、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全面实施整合资金项目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入推进整合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实做好“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绩效管理,保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形成实物资产的要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

  (五)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审计局、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要全面履行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和项目的规范管理。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繁峙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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