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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09 00:0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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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印发繁峙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繁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繁峙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继续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忻政发[2013])73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加强隐患排查、宣传培训、避险演练,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健全和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毫不松懈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现状、诱发因素及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现状

  2022年繁峙县全年未发生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9处,威胁 1142 户2960 人和  6607万元财产。按隐患类型分,其中滑坡7处、崩塌51处、泥石流58处、地面塌陷3处。按险情等级分,其中特大型1处,中型4处,小型114处。

  (二)诱发因素

  通过历年来我县发生的地质灾害分析,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因素:

  1.降雨

  由于我县自然地质构造复杂环境脆弱,三面环山,沟谷纵横,植被稀少,强降雨是发生地质灾害最重要的诱发因素之一。从历年情况分析,夏、秋季强降雨前后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2.人为活动

  从我县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来看,主要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人为活动是造成地质灾害发生的又一个重要因素,且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分布在修路、采矿、项目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地段。人为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日益加重,是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难点。

  (三)发展趋势预测

  1.全县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预测,预计2023年全县全年降水量在410-510毫米之间,较常年略偏多;年平均气温在8-10之间,较常年偏高。分季来看:冬季(2022.12-2023.2),降水偏少,气温偏高;春季,降水略偏多,气温略偏高;夏季,降水偏多,气温偏高,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秋季,降水接近常年,气温偏高。

  2.重点防范时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预判全县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为两个阶段:一是3-5月土体解冻期。这一期间内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的地下水作用的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二是主汛期 6-9月份(尤其是7、8月),这一时段降雨量估计达到全年的80%左右,因汛期强降雨极端天气影响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重点防范区域

  2023年度我县重点防治区总面积为157.8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66%,该区域涉及岩头乡、下茹越乡、东山乡、神堂堡乡、砂河镇北部、金山铺乡南部、繁城镇南部、光裕堡乡东南部。

  涉及到的风险较高的隐患点有岩头乡境内木格村崩塌、水峪村崩塌、元山村崩塌、兵马会村西北崩塌、台峪口村南滑坡;东山乡童子崖崩塌;神堂堡青羊口村东和村北崩塌、杨树湾村崩塌;下茹越乡塔西沟村崩塌等。

  重点防治路段为岩头乡境内239国道沿线和乡政府东部的乡村道路沿线、神堂堡乡境内108国道沿线、神阜线沿线、神堂堡沟西南乡村道沿线。

  此外,矿山开采、项目建设等场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各乡(镇)、部门要在隐患排查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本单位需要重点防治的隐患点和区域。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调查评价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函〔2023〕22号)和2023年全国、省、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和检查工作。充分利用省、市组织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风险普查和高精度调查等成果,明确我县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措施,为防灾减灾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完善档案,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5月底前将“两卡一书”发放到位。

  2.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为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积极构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三)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在“4.22”地球日、“5.12”防灾日、“6.25”土地日等法定节日利用广播、短信、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5月底前对各乡(镇)、部门地灾防治工作人员、乡村监测员和有关矿山企业负责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宣传地灾知识。大力加强地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治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在春季冻融期和汛期,重点是人口集中居住区、公路沿线、学校周边、旅游景点、各类矿山工程建设场地及山区削坡填沟建房区域。坚决做到排查要全覆盖、不留死角,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治区。对查明的隐患点进行分类处置,对纳入工程治理及避让搬迁的重要隐患点,要落实资金,倒排时间表、任务图,明确责任人,要专人监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治理到位;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明确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3.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要求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切实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建设工程和地质灾害配套工程按照“三同时”原则设计、施工和验收,从源头上防控人为地质灾害发生。

  4.推进治理搬迁

  对因工程建设、矿山开采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搬迁;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治理搬迁。

  (四)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技术支撑机构

  加强县、乡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县级要签订协议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建立防治专家库,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抓好应急预案的落实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汛期前编制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好以乡(镇)、成员单位、村庄、厂矿、学校等单位的应急预案的编修。要在汛前期组织一次县级应急避险演练,并组织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在各自隐患点开展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政府组织能力,部门配合能力、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繁峙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能够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人员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做好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4.加强值班值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县、乡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人员在岗,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漏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及时完善调整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格局,同时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地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73号规定,进一步准确定位,明晰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二)制度保障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认真落实《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五项制度、三项要求”》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并做好地质灾害值班值守、灾险情报告、“两卡一书”发放、地质灾害“三查”和隐患点“户口式”管理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和群防群测员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由责任单位承担。

  附件:繁峙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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