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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28      来源:繁峙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事处,县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局、办、中心: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事关全局大势、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稳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面拓展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县2020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安全、大应急”理念,继续以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以安全基础建设为前提,突出“严”字当头、清单管理、督查考核、上限处罚、联合惩戒,大力解决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牢牢稳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同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以推进精细管理、精准预警、精确应急为重点,加快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全县应急保障和处置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全面拓展繁峙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安全保障。

  二、强化生产强管理,稳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一)狠抓责任落实

  1、明确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繁峙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暂行办法》和《繁峙县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各级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两个清单。

  2、砸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在各行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从项目立项、许可审批、日常监管、抢险救援等方面,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确保责任无缝对接。

  3、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1条规定,重点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跟班、安全检查制度;狠抓源头管理,强化各类风险点的现场管控,切实规范员工的现场作业行为;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员工安全技能、自救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员工素质;继续坚持重奖重罚,安全与工资、安全与奖金挂钩制度,加大对违规作业人员的处罚力度;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逐步推行考核记分制度。

  (二)狠抓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持续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省市县企四级联网系统,进一步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危险化学品。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的日常监管,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源长制,重大危险源罐区必须有紧急切断功能。到2020年底,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

  冶金工贸。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治理,除尘系统要全部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措施。继续推动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要重点推动冶金、建材、轻工行业和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按要求配备应急装备。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以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综合运用行业督办、联合惩戒等行政性和市场化手段,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建筑施工。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编制方案或未按照方案施工等行为。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规范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带、安全帽使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隧道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以防止隧道施工坍塌为主的专项行动,严防隧道施工坍塌、透水、机械伤害、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继续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

  护林防火。强化护林防火工作,落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实施网格化护林防火巡查和定点看护制度,全面落实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各乡镇和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村庄、林区、企业等排查治理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强化野外用火管控,进一步强化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应急队伍建设,确保护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位。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都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狠抓监管执法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持续推进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轮训,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制度,建立执法工作联网直报系统,规范执法行为;

  要坚持“谁检查、谁执法、谁复查”的原则,做到执法闭合、过程留痕、责任可溯。要加大对隐患自查自改不到位、风险管控不到位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或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企业要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按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凡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格责任追究。

  (四)狠抓双重预防

  切实抓好风险辨识、分级、管控等基础性工作。监管部门要将较大风险点和重大风险点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加大督查检查频次和力度,严防风险转化为隐患。

  将双重预防体系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推动各行业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加快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设立安全风险公示栏和告知卡,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实施动态监管。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企业坚持“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做到对表检查、对标治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验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三、夯实基层管理基础,提高安全保障

  (五)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保障工作经费,配齐监管车辆装备。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模式,打通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

  (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固定栏目,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推行“举国救援不如全民预防”的理念,强化舆论引导,普及安全知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常态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群众性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基础建设。

  (七)加大安全培训力度

  深化机制改革,充实培训力量,增强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举办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积极探索安全培训的新途径,进一步激发从业人员喜培乐训的动力;严格人员准入,逐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加快解决从业人员年龄老化问题,提升企业员工综合素质,加强岗位练兵和基地建设,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八)推进安全达标升级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地下非煤矿山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露天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各行业企业都要推进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九)深化科技强安行动

  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工作,减少工作人员暴露在危险性环境的概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一盘棋”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结果导向,强化担当作为

  (十)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针对“监管严格不起来,责任落实不下去”和“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问题,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紧紧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尽快补齐监管短板,堵塞管理漏洞。要坚持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对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乡镇或部门一律取消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或部门当年评优资格。要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忻州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对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要通过采取最严厉的手段,最严格的要求,最严肃的奖惩,全力推动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全县事故防范水平,努力实现“较大事故起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事故总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工作目标和任务。

  (十一)严格安全考核巡查。根据县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有关规定,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巡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层层下达责任书;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严格实施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县政府安委办要对2019年以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乡级党委政府进行重点巡查。巡查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二)严肃实施追责问责。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建立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联合惩戒、终身禁入、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凡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次生衍生等事故或无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达到本质安全才能恢复生产。

  (十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重要抓手,组织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治理各类隐患。县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要按照《忻州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立足区域产业结构、行业特点、特殊时间段、关键时间节点实际,采取查阅资料、座谈问询、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乡镇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通过责任不落实的事,追究责任不落实的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五、强化精准预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十四)强化风险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评估报告,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十五)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组织开展全县灾害风险普查,制定完善我县普查工程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方案,总结风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开展风险评估,编制安全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各部门之间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统筹各部门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健全灾害事故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十六)加强灾害风险管控。高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建立完善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应急救助体系,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防灾减灾救灾主体责任。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重点加强对辖区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山洪灾害及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居民区、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并进行危险性评估,建档造册,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措施。对受到灾害威胁的地区和单位,立即组织疏散撤离受到威胁的人员,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健全“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灾害救助体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根据灾情及时启动灾害救助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及时申请中央、省、市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并紧急调拨,帮助受灾地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六、强化补齐短板,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十七)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按照《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分清轻重缓急,排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逐项推进落实。及时配备、定期更新现代化应急救援装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协调联动,为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十八)修订应急预案。推进各类自然灾害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发布县级专项预案,实现政府、部门、企业等各类预案间的有效衔接,推进应急预案精编化、手册化、卡片化、图表化。

  (十九)开展实战演练。着眼“全灾种、大应急”需要,组织开展跨区域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事故灾难和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山洪灾害防御等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加强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共演,完善救援合作机制。年内至少组织一次事故灾难或自然灾害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和督促各类学校开展道路交通等安全教育和防火防震等应急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应对意外事件事故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二十)及时评估分析。加大对突发事件防范、化解、应对处置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研判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综合协调解决处置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善后处置等工作,定期开展应对工作评估和趋势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此为基础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打一仗、进一步。

  (二十一)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健全“快速、主动、严谨、细致、周全”的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值守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时刻保持信息畅通,并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及时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带头,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轮流在岗值守,尤其是应急管理等重点单位人员要每天24小时带班值班。优化值班流程,以视频点名、电话抽查、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值班工作指导。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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