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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13 00:0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县直各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安排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根据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忻减电〔2019〕1号)要求,现就2019年我县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安排部署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坚守安全红线,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持续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的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活动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通过多种宣传教育途径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活动,普及防灾减灾安全基础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深刻认识到,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切实减轻灾害风险,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是基础和关键。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领导,成立繁峙县“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县“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县“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负责县级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居民办活动进行指导;研究、协调和解决“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期间有关重大问题。

  四、活动内容

  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于2019年5月6日至5月12日在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同时开展。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重点组织开展好下列活动:

  (一)开展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站、公益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进一步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风雹、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常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组织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乡(镇)、各部门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防灾减灾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5月12日,是全国统一的防灾减灾日。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县祥龙广场设立“防灾减灾日”宣传主会场,组织县防灾减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防灾减灾宣传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危险作业、应急处置和避险、消防器材使用、自救互救等技能演示,解答群众关心的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问题。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宣传点要做到“四有”,即有宣传展板、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同时要组织和指导本系统单位、本行业企业开展好活动。

  (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公众体验活动。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工作,采取观看各类灾害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事故大反思、大讨论,事故图片展等形式,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全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设立专区开展防灾减灾公众体验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地质博物馆、消防博物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等设施和场所,通过场馆体验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活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地震等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贴近实际,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灾害事故发生后的转移避险能力,同时强化基层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进一步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磨合应急救援机制、检验应急救援准备,切实提高灾害事故救援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医疗救护、应急搜救、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练兵等活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避险逃生演练活动,向机关干部和所在社区的居民普及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

  (五)开展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各类易发灾害事故可能带来的威胁,组织专业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参与风险隐患排查,重点针对社区、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事故隐患,要提出和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提供有力保障。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区域性活动。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突出重点,精心谋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县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防灾减灾安全知识进课堂、进校园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应急技能,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和效果;县消防救援部门要开展生命通道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提高社会对生命通道重要性的认识。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查找各类影响应急疏散和救援的突出问题,包括占用、堵塞和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问题;人员密集场所门窗存在障碍物问题;疏散辅助设施毁损或缺失问题;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问题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应急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县新闻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运用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指导编制、出版符合本地区灾害风险特点的防灾减灾知识读物、教材、影视作品等宣传教育产品,扩大“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其他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通过微信、微博、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资料、现场咨询、场馆体验等方式推送防灾减灾科普知识,传播各地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大造舆论声势,在全社会营造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促进上下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注重总结经验,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要及时上报。

  请各乡(镇)、居民办、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于5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县“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顺  张洁茹

  联系电话:0350—5526006(传真)

  电子邮箱:xzfsawb@163.com

  繁峙县减灾委员会(借章)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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