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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安全“大体检”的通知

 时间:2020-09-03 00:00       大    中    小     

各股、站、办、中心、执法队,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7月31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安全“大体检”的通知》(忻应急发〔2020〕140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安全“大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 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一次全方位安全“体检”,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县级全面检查,着力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大体检”工作,成立繁峙县安全“大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

  组  长:张国壁   县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有红   县应急局副局长

  冯晋阳   县应急局副局长

  郭建丰   县应急局主任科员

  郑小红   县应急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科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非煤矿山股,办公室主任由非煤矿山股股长宫颜兼任,副主任由师权、刘永红兼任,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安全“体检”工作情况的收集、督促、汇总、梳理、通报等工作。

  三、安全“大体检”工作时间、范围

  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9月底(今后每年8月-9月底定为安全“体检”月);

  “体检”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企业。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非煤矿山、尾矿库“体检”一组

  组  长:周有红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宫  颜   县应急局非煤矿山股股长(联络员)

  杨晓龙   县应急局砂河安监站站长

  张拴军   县应急局横涧安监站站长

  针对我县砂河镇、平型关镇、大营镇、柏家庄乡、金山铺乡等乡(镇)内铁矿、尾矿库等企业开展“大体检”工作;

  第二组:非煤矿山、尾矿库“体检”二组

  组  长:冯晋阳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魏新华   县应急局岩头安监站站长

  段顺斌   县应急局繁城安监站站长

  李宇忠   县应急局非煤矿山股科员(联络员)

  针对我县岩头乡、繁城镇、杏园乡、光裕堡乡、下茹越乡、集义庄乡等乡(镇)内铁矿、尾矿库等企业开展“大体检”工作;

  第三组:非煤矿山、尾矿库“体检”三组

  组  长:郭建丰   县应急局主任科员

  成  员:宫  颜   县应急局非煤矿山股股长(联络员)

  刘振飞   县应急局黄金安监站站长

  梁喜红   县应急局神堂堡安监站站长

  贾太森   县应急局非煤矿山股科员(联络员)

  针对我县神堂堡乡范围内铁矿、尾矿库等企业和全县范围内所有金矿及尾矿库企业开展“大体检”工作;

  第四组:危险化学品“体检”组

  组  长:周有红   县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刘永红   县应急局危化品管理股股长(联络员)

  杨少繁   县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管理股科员

  高东磊   县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管理股科员

  梁  栋   县应急局危险化学品管理股科员

  针对我县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开展“大体检”工作;

  第五组:冶金工贸行业“体检”组

  组  长:郑小红   县应急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科员

  成  员:师  权   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管理股股长(联络员)

  胡  伟   县应急局冶金工贸管理股科员

  针对我县范围内所有冶金工贸等行业企业开展“大体检”工作;

  第六组:全县“大体检”工作督查组

  组  长:张国壁   县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李  杰   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

  李  顺   县应急局综合协调股股长

  高智安   县应急局监察室主任

  郎瑞峰   县应急局培训中心主任

  督查组负责对全县范围内非煤矿山、 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安全“体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组要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各组“体检”领域内的行业企业进行全面“体检”。

  五、“体检”重点

  (一)非煤矿山

  1.证件管理方面。地下矿山是否按要求配备“五大员”, 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规范化建设方面。各类图纸是否真实、齐全,是否存

  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 通,人行通风天井安全标识、照明等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实现机械通风并保持正常运转,局部通风管理是否安全可靠、设置合理,废弃井巷及采空区巷道密闭是否符合要求;防排 水系统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采空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并验收合格,采空区和现采区位置关系是否清楚,是否存在上一中段采空区没有彻底治理转入下一中段生产的现象。

  3.安全保障方面。提升运输系统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

  求,竖井提升系统及钢丝绳是否按规定时限检测检验、是否按规定时间做防坠罐试验,井下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使用具有矿用安全标志的车辆,井下运送 5 人以上(含 5 人)的无轨胶轮车是否采用湿式制动;供电系统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井下一级负荷是否实现双回路供电或配备备用电源。

  4.隐患排查方面。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

  检、排查情况及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域周边构筑防排洪设施情况;矿井及周边地区的山洪汇集的排查情况及是否存在淹井危险;汛期应急保障物资储备情况及领导 24 小时带班值班情况,遇强降雨期间地下矿山停产撤人措施落实情况;排土场截洪沟排查的情况及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作业面浮石、伞檐清理的情况,对位于不稳定山体、危崖威胁区域内的工业、办公和生活场所搬迁、 隔离警戒等安全措施的情况。

  (二)尾矿库

  1.隐患排查方面。尾矿库防排洪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坝体的稳定性和干滩长度、调洪库容、安全超高、外坡比、排渗设施、浸润线埋深以及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等是否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排(泄)洪设施是否畅通完好; 库内是否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2.汛期防范方面。是否充足配备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储备,严防发生坝体垮塌、洪水漫顶等事故;是否严格落实汛期 24 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巡查和强降雨期间停止放矿作业制度;尾矿库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后维护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

  1、安全基础管理方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 可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证;企业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方面。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新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通过培训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上岗。

  3、安全风险管理方面。是否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明确安全风险等级及技术、组织、制度、应急等方面的管控 措施;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要求制定制度并开展自查自改。

  4、作业安全管理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票据管理制度;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动土、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是否规 范;特殊作业票证内容设置是否符合 GB30871-2014 要求; 作业票证审批、填写是否规范。

  5、装置运行安全风险方面。是否装设紧急停车系统,并正常投入使用;是否建立岗位操作记录;对运行工况定时进行监测、 检查,并及时处置工艺报警并记录、生产过程中是否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情况;对异常工况处置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要求;油罐及气体罐区是否符合GB50183、GB50160 及 GB50074 等相关规范要求;企业是否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不得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不得混放混存;可燃气体和低温高压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是否规范。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经过检测;设备的金属外壳是否采取防漏电保护接地。

  6、供配电系统设置及压力表。是否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是否对安全附件定期检查或检测,填写检查维护记录。供配电系统的电气设备的安全性是否满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压力表是否完好并进行有效年检,危险爆炸场所的开关、灯泡等设施是否满足防爆要求。

  7、应急管理和消防管理方面。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应急演练、应急物资的配备情况是否完好;企业是否建立应急器材台账;是否按照制度要求定期维护检查应急器材。

  (四)冶金工贸

  1、安全基础管理治理方面

  (1).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电工、焊工、煤气工是否安全要求取证上岗;

  (4).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两个清单”、“四色图”、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

  (6).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化品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7).危险作业票内容设置、填写是否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动火分析、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各级审批、验收签字)。

  (8).是否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演练、教育培训工作;

  2、煤气安全治理方面

  (1).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2).煤气区域未按照标准规定的爆炸性危险环境区域划分,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电气设施。

  (3).生产、储存、使用煤气的企业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以及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和安全警示标志。

  (4).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未按标准要求设置总管切断阀或可靠的隔断装置。

  (5).煤气水封和排水器的设置、水封高度、给(加)水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6).煤气回收净化系统未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异常报警、氧含量监测等安全联锁装置。

  (7).煤气柜进口管、出口管和煤气放散管上的电动阀门,未设有与煤气柜储气量、储气压力、活塞位置、活塞速度和活塞倾斜量的联动保护措施,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8).剩余煤气放散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9).煤气放散管口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煤气放散管未分别设置(放散气集中处理的除外)。

  3、融熔金属安全治理方面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6).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治理方面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粉爆场所作业安全治理方面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6).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7).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各“体检”检查组要根据我县“体检”重点内容和日常工作实际,参照《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安全“大体检”的通知》(忻应急发〔2020〕140号)文件中各行业领域“体检”要求,认真填写“大体检”检查表(检查表详见附件),“体检”工作完毕后交由领导组办公室汇总、保存。

  六、有关要求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在自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间,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自查工作切实有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安全“体检”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指导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望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上限处罚。

  (三)压实监管责任,严肃追责问责。要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紧盯各行业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从严从细开展工作,督查组要对各专项“体检组”开展督导,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方式方法不得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对因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不严格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繁峙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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