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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责任人职责的通知

 时间:2021-05-31 00:0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以及省、市防汛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我县今年的防汛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国汛〔2003〕1号)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实行指挥部成员包乡(镇)责任制。要求各包乡(镇)的指挥部成员在汛期带领有关人员每月定期不定期对所包乡(镇)进行防汛检查,做到心中有数,有备无患,检查情况要书面汇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明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监管职责和保障职责,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县城、砂河镇区、水库、重点河道(段)防汛责任人,行政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要对分管的防汛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要按照《防洪法》、《抗旱条例》、《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灾害事故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的职责是督促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度汛隐患排查处置,并落实度汛隐患的处理;协调解决防汛抗旱机构组建、人员配备、经费筹集、物资储备等;汛期做好防汛宣传和动员工作,增强各部门和群众的水患意识;遭遇突发汛情迅速上岗到位,靠前指挥,依据《防洪应急预案》、组织专家会商,作出安排部署,做到“防有法、撤有序、抢有力”,切实防止因洪水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在抢险的同时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技术责任人的职责是熟悉有关防汛抗旱法律法规,针对汛前检查出的度汛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重点防洪工程制订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汛情、旱情,准确分析评估,为领导的科学决策当好参谋;遇有突发汛情,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指令,在标准内洪水科学调度,确保防洪工程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遭遇超标准洪水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抢险,争取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因现阶段为机构责任人调整期间,后期如有人员变动,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不再另行通知。

  县防指办(应急局)值班电话:0350-5526006

  联 系 人:郝  惠  联系电话:18035125111

  附件: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docx 

           2021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包乡(镇)责任表.xlsx 

           繁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汛责任人及职责.xls 

           2021年度繁峙县县城城区、砂河镇区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2021年度繁峙县各乡(镇)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2021年度繁峙县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2021年度繁峙县重点河道(段)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繁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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