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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繁峙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30 00:0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事处,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根据我县各有关使用统筹整合资金的乡(镇)、部门的申请和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及《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文件精神,经县脱贫攻坚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县统筹整合资金年初方案进行调整,形成《繁峙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文件精神,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脱贫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通过资金整合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统筹、规范、集约、高效、安全”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涉农资金整体效益、规模效益、政策导向、杠杆作用,着力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加强财政支农政策统筹谋划,理顺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财政涉农资金。

  (一)按中央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17项资金。

  (二)按山西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6类56项资金。

  (三)按市政府办公厅忻政办发〔2017〕176号文件规定与中央、省纳入整合目录对应的市本级配套资金。

  (四)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

  四、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我县2019年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财政涉农资金为34233.984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10974万元,县级配套6700万元,其余各部门项目资金16559.984万元。

  五、统筹整合资金主要投向

  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向。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扶贫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10974 万元,其中:

  安排3133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安排2320万元用于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生产贴息;安排3000万元用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安排108.208万元用于下永兴村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安排200万元用于上台庄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安排10万元用于黑山沟牛圈建设项目;安排81.792万元用于北京蚨源紫锦服饰有限公司服装加工项目;安排60万元用于杨林村农田灌溉项目;安排40万元用于中虎峪村养殖散养鸡项目;安排80万元用于手工业加工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安排30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安排1614万元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安排27万元用于繁峙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

  (二)农林水类资金统筹安排12216.8万元,其中:

  1.安排70万元用于繁峙县农牧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质项目;安排40万元用于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安排5281万元用于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50万元用于瓦磁地村葡萄酒庄建设项目;安排63万元用于示范合作社补助项目;安排84万元用于农产品产业支撑贷款贴息;安排320.6万元用于草原生态修复保护补助;安排34万元用于繁峙县2019年“五美一有”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2.安排61.8万元用于未成林造林地管护;安排250万元环京津冀屏障区生态建设;

  3.安排1000万元用于繁峙县水土保持以将代补项目;安排27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安排29万元用于繁峙县重点河道与水库岁修建工程;安排50万元用于繁峙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安排56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安排45万元用于孤山水库维修养护;安排20万元用于虎山灌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安排16万元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安排500万元用于赵庄河小流域治理工程;安排1200万元用于繁峙县2019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4.安排468万元用于大营镇蔬菜园区农机配套项目;安排50万元用于福联坊村饮水工程;安排16万元用于上寨村农田水利灌溉项目;安排172万元用于横涧乡乔儿沟旅游路建设项目、安排200万元用于繁峙县大营镇小店村、老泉头村以工代赈农田防护建设项目;安排1056万元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安排25万元用于繁城镇刁儿泉截潜流(人畜饮水)项目;安排47万元用于集义庄乡上永兴村村级路、道路绿化项目;安排58万元用于大营镇小庄村水塔项目;安排55万元用于大营镇西三泉村养鸡项目;安排98万元用于东山乡杨林村人畜饮水建设项目;安排22万元用于东山乡水磨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安排752.4万元用于扶贫周转金。

  (三)教育资金统筹安排499万元用于砂河第二小学校教育扶贫提升工程。

  (四)住房保障资金统筹安排1452.184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五)交通运输资金统筹安排2392万元,其中:安排1137万元用于6个乡镇的贫困村路基路面、波形护栏、标志、全桥等项目;安排52万元用于2个乡镇养护提质项目;安排1203万元用于24条道路建设。

  (六)县级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统筹安排6700万元。

  其中:安排96.79万元用于脱贫户返贫保险;安排170.9692万元用于贫困人员意外伤害及住院津贴保险;安排1448.3408万元用于贫困户外出务工交通费补贴项目;安排640万元用于贫困户特色种植产业补贴项目;安排304.8万元用于贫困户经济林补助项目;安排429.242万元用于贫困户棚圈建设补贴项目;安排696.958万元用于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母驴铡草机及保险补贴项目;安排25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安排125.4万元用于旅游扶贫产业补贴项目;安排80万元用于贫困大学生补助;安排35.5万元用于中药材后续产业项目;安排200万元用于贫困户庭院经济奖补项目;安排125万元用于上双井村水利灌溉项目;安排40万元用于地卜沟村食用菌(羊肚菌)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安排53万元用于桃园村箱包加工项目;安排300万元用于大营镇蔬菜园区育苗大棚建设项目;安排75万元用于大木瓜村树莓冷库建设项目;安排150万元用于华岩村人畜饮水工程;安排50万元用于大沟村水稻打井项目;安排132万元用于葡萄园产业项目;安排80万元用于瓦磁地村贫困户温室水果种植项目;安排60万元用于特色农产品种植项目;安排140万元用于苏家口村养鸡项目;安排199万元用于农发村能繁母牛养殖小区项目;安排40万元用于贾家井村健康养殖项目;安排40万元用于河家窊村农田灌溉水利建设项目;安排80万元用于乔儿沟至滹沱河源头道路建设项目;安排90万元用于大营镇蔬菜园区农机配套项目;安排70万元用于东淤地村节水灌溉项目;安排100万元用于绿山庄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特色种植及精加工项目;安排100万元用于锐力农林牧专业合作社肉牛育肥养殖项目;安排50万元用于兴茂养殖专业合作社肉羊育肥养殖项目;安排99.4万元用于干鲜果产业扶贫项目;安排80.6万元用于水利配套设施项目;安排35万元用于雁头村蘑菇种植项目;安排33万元用于上台庄村农田水利建设七眼机井项目。

  六、项目的实施与验收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七、资金的拨付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填写《繁峙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付审批表》,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按照繁峙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繁脱贫组〔2018〕19号)文件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行年度资金总量控制和包干、使用到村到户。各部门和乡镇要按脱贫攻坚领导组的安排,认真做好对接落实,明确项目实施主体,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二)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脱贫项目任务。

  (三)各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及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四)县扶贫开发中心、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要全面履行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和项目的规范管理。

  附件:繁峙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项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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