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繁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下达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11-12 00:0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巩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实现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促进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繁峙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方案》(繁政发【2019】24号),对2019年度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作出如下安排。

  一、中央财政专项资金7670万元项目安排如下:

  1、安排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3133万元;

  2、安排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生产贴息项目449万元;

  3、安排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3000万元;

  4、安排上永兴、东坡头、西坡头村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108.208万元;

  5、安排上台庄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00万元;

  6、安排黑山沟牛圈建设项目10万元;

  7、安排北京蚨源紫锦服饰有限公司服装加工项目81.792万元;

  8、安排杨林村农田灌溉项目60万元;

  9、安排中虎峪村养殖散养鸡项目40万元;

  10、安排手工业加工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80万元;

  11、安排雨露计划项目300万元;

  12、安排“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150万元;

  13、安排项目管理费58万元;

  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871万元项目安排如下:

  1、安排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生产贴息项目1871万元;

  2、安排“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1000万元;

  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491万元项目安排如下:

  1、安排“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464万元;

  2、安排繁峙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项目27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做到开展的一切工作服务于精准脱贫,服从精准脱贫,实施的一切项目重点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

  (二)各乡(镇)、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要相互配合,确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每一个扶贫项目按程序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内容。乡(镇)和村委会要在项目下达实施前和完工后及时进行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每一个产业发展项目要能体现发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效应,明确实施项目计划受益贫困户名单,并制订相应的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台账。

  (三)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各乡(镇)要为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发展提前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

  (四)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出现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

  附件:繁峙县2019年中央、省、市专项财政资金项目表.docx

繁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6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