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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4-08-05 00:00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3〕13号)和《忻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县级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忻财监〔2023〕14号)要求,繁峙县财政局对山西奥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和繁峙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的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预算管理、财经纪律执行、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两个单位较好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会计信息质量较高。但检查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山西奥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存在用个人账户缴纳税款、招待费酒款抵扣进项税、销售产品记账凭证销售发票附件无出库单及相关审核手续问题;繁峙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存在未按要求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内控制度不健全、记账凭证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记账凭证未形成年度会计档案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在集中审理和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下达了处理文书,督促责任主体积极完成后续整改。

                              繁峙县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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