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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关于繁峙县恒隆建材经销部石料厂0.5万t/a脉石英矿开采加工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3-18 00:00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繁峙县恒隆建材经销部石料厂0.5万t/a脉石英矿开采加工项目

繁峙县横涧乡石塘沟村西北760m处

繁峙县恒隆建材经销部石料厂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你厂拟在繁峙县横涧乡石塘沟村西北760m处,建设0.5万t/a脉石英矿开采加工项目,建设规模:年开采及加工0.5万吨脉石英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93.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5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采场粉尘凿岩、爆破及采装采取潜孔凿岩、水封爆破,定期洒水抑尘;石料加工区卸车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在破碎机、筛分机上方安装各1个集尘罩,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的15m高排气筒排放。转载、跌落点全部采用全封闭式传送带进行物料的输送转运,并设8套洒水设施和喷头。成品堆存设彩钢结构库房,一侧留有可关闭出入口。运输扬尘采取在矿区出口处设置1处洗车平台,用于清洗车轮、车身;加强路面清扫、洒水,严禁超载、帆布遮盖。排土场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增加湿度可以降低产尘量,对于暂时不作业的裸露区采用防尘网或篷布覆盖。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冬季办公生活区供热采用电取暖。

(二)落实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设1座2m2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抑尘洒水。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过程中由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石粉出售。职工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废棉纱、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油桶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和要求建设,不得随意丢弃。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噪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粉尘0.72吨/年。

(六)保证项目区绿化措施的实施,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原有露天采场平台采用灌草植被进行生态恢复;排土场将采矿剥离废土石在沟内自下而上堆放成阶梯式平台,并在平台上覆土进行植被绿化;露天采场边坡复垦和平台复垦,选取合适的树种,建设永久性防护林,在地形平坦、开阔的平台,恢复为耕地,在未形成稳定平台的位置,暂时恢复成林牧地,逐渐转换为耕地。

(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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