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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关于繁峙县八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储存、运输、经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3-19 00:00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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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八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储存、运输、经销项目

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横涧乡白坡头村东北570m处

繁峙县八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繁峙县八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储存、运输、经销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横涧乡白坡头村东北570m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规模年储存、运输、经销70万吨,占地面积26666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封闭式储煤场配套喷雾抑尘装置、雾炮机。道路运输采取场区路面进行硬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车辆采用封闭式车辆或进行苫盖;破碎、筛分、配煤工序四条配煤生产线分别配套一座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各自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表5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废气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指标:粉尘2.88t/a。

(二)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车辆冲洗废水采取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新建洗车平台及沉淀池,冲洗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场区现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施肥。食堂废水通过隔油设备处理后,排入场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施肥。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沉淀池污泥定期定期清掏,外售处理。废矿物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噪设备采取减震基础,置于室内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六)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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