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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关于繁峙县雁之营加气站有限公司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9-03 00:00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繁峙县雁之营加气站有限公司加气站建设项目

繁峙县大营镇左所村108国道路南

繁峙县雁之营加气站有限公司

山西三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繁峙县雁之营加气站有限公司位于繁峙县大营镇左所村108国道路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规模加气量为3万Nm3/d。占地面积2162.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EAG经加热器加热后通过高度15m的放散管集中安全排放;燃气壁挂炉燃烧废气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排入站内化粪池后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厂区设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2013修改单要求,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室内布置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北侧厂界达到4类标准,其余厂界达到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六)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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