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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关于山西永昌瑞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预熔型聚合铝酸钙项目(分二期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8-30 00:00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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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昌瑞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预熔型聚合铝酸钙项目(分二期建设)

繁峙县砂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园

山西永昌瑞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中安质环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永昌瑞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预熔型聚合铝酸钙项目(分二期建设)位于繁峙县砂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分二期建设,总建筑面积5920平方米,一期、二期分别新建年产3万吨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DA001和DA002混料皮带置于地下,进出口均使用全封闭皮带运输,在2台电弧炉上设置2套冷却器+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进行处理,排放须满足《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排放限值。DA001和DA002原料堆存区全封闭,生石灰原料破碎机、铝灰原料压球机置于地下,进出料均使用全封闭皮带输送,将原料方仓三面全封闭,上料面使用软帘遮挡,在落料点设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和DA002半成品破碎机置于地下,进料出料均经过全封闭皮带,在筛分机处设置集尘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指标:粉尘1.6t/a。

(二)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待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后依托园区。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机油收集存放在一期工程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并委托有资质部门定期转运处置;炉渣收集后外售至铸铁行业,严禁随意倾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低噪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门窗采取隔声措施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六)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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