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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关于山西锦立商砼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09-06 00:00       大    中    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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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锦立商砼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繁峙县繁城镇赵庄村

山西锦立商砼有限公司

山西绿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锦立商砼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忻州市繁峙县繁城镇赵庄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规模为年加工产量30万方,占地面积9715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运输过程中采取车辆遮盖篷布、控制车速、轮胎清洗等措施;原料堆场全封闭原料库,洒水抑尘。按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原料筒仓采取集气罩+除尘器+15m高(及以上)排气筒排放,进料采取全封闭原料库+集气罩+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总量指标:粉尘0.574t/a。

(二)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厂区大门附近设洗车平台1座,结构为水泥硬化防渗池,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必须清洗轮胎,洗车平台四周设集水槽,收集废水引入洗车平台区域配套建设的1座5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洗车废水设20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抑尘洒水。生活废水厂区设旱厕,厂内设有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门窗采取隔声措施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五)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六)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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