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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关于繁峙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04-01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繁峙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繁峙县繁城镇原乔家会村北部山区

繁峙县民政局

山西忻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繁峙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位于繁峙县繁城镇原乔家会村北部山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规模年处理遗体约1800具,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25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DA001、DA002、DA003遗体火化废气按照《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新建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以及H2S、NH3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拟建项目设火化机3台,分别单独配置一套烟气净化装置,采用“急冷装置+半干法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共3根)排放。DA004焚烧炉废气按照《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表3中排放标准要求,拟建项目设焚烧炉1台,配置一套烟气净化装置,采用“急冷装置+半干法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烟气经15m高(共1根)烟囱排放。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2.0mg/m3限值要求,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遗体处置清洗消毒废水、专用殡仪车辆清洗消毒废水按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经消毒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项目区化粪池(1个50m3),废水进入一座WSZ-1.0型污水处理站(配套800m3清水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火化炉遗留灰渣和遗物祭品焚烧灰渣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送指定地点处置;焚烧飞灰、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消石灰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送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项目区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六)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0350-55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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