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繁峙县鑫翼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9-12      来源: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繁峙县鑫翼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项目 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砂河镇山会村东南2000米 繁峙县鑫翼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山西林海博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3条颗粒生产线,购置破碎机3台、3台球磨机、3台振动筛等相关机器设备。

 

  建设规模:年处理废铝铝屑23000吨,年生产颗粒21000吨。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要求。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场地设置废水收集池、沉砂池等防治措施,施工排放的废水经处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得外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筑垃圾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禁止乱堆乱放。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运输路线,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场共布设6个集气罩,考虑生产线不同步运行情况,在每条生产线集气管道设开闭闸阀,以保证集气效率。破碎机、滚筒球磨机、滚筒筛等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经全密闭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设施均置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汽车运输过程中,限载限速、道路清洗、洒水抑尘,全封闭库房内,定期洒水抑尘,同时在设计方面、施工方面、操作运行管理方面加强防治措施。

  3、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设置一座防渗旱厕,生活污水经管道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废水不外排。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采用低噪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重视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期间佩戴隔声耳塞或隔声耳罩;加强厂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除尘灰、铝粉末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库房,作为副产品外售;在厂区建设1座占地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油泥、废油桶、废手套、废棉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及标准修改单有关规定要求。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8、认真履行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9、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0-8916753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4日(3个工作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