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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3865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4-11-18 |
发文机关: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山西紫金黄金产业有限公司黄金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4-11-18 |
时间:2024-11-18 来源: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山西紫金黄金产业有限公司黄金深加工项目 | 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砂河镇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园工业大道2号 | 山西紫金黄金产业有限公司 | 山西企和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座油压车间、1座仓库及相关辅助设施;建设规模:包括金条和金章,设计规模为3t/a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施工扬尘防治等措施;各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要求。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浸工序产生的酸雾,酸浸工序上方设1个集气罩,酸雾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由风管引入净化塔,经过填料层,废气与喷淋塔中的碱液进行气液两相充分接触吸收中和反应,废气经过净化后,再经除雾板脱水除雾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酸浸后清洗工序和抛光后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过滤后再经中和池加片碱中和处理,中和至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后,排入砂河镇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砂河镇污水管网。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产噪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消声隔声、定期维修、优化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含金废抛光液、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沉渣集中收集后运回紫金矿业集团黄金冶炼有限公司上杭公司进行回收加工;酸浸工序产生的废酸液、碱洗塔产生的废碱液、废机油、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内配套建设的20m2危废贮存库,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8、认真履行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9、制定规范有效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减少和消除事故状态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0-8916753 | |||||||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0日(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