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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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山西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山西省繁峙县砂河镇义兴寨村南 | 山西紫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 山西安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包括水泥储仓、封闭厂房,内置1条搅拌生产线,并分区设砂、石储存区,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建设规模:年生产混凝土3万立方米/年。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施工扬尘防治等措施;各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要求。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装卸、堆存均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内设覆盖整个原料区的喷雾洒水抑尘装置,厂房地面进行硬化,物料进行分区堆存;2座水泥储仓分别设布袋除尘器并各设15m排气筒,废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搅拌机及配料斗均位于封闭厂房内,对输送带进行全部密封,配料斗上方及搅拌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废气经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厂区出入口设洗车平台,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3、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增设砂石分离器+三级沉淀池(15m³),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和混凝土矿用搅拌车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后再排入砂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在本项目厂区出入口设洗车平台。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各类生产设施及环保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沉淀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置均依托山西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二系统选矿厂;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手套及废棉纱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及处置依托山西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二系统选矿厂现有危废贮存库(150㎡)。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运营期加强管理,对新建沉淀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系数k≤1×10-7cm/s,确保采取该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 8、认真履行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期进行自行监测。 9、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0-8916753 |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3日(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