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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

 时间:2020-03-12 17:27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保障重要生活物供应。落实“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责任制,加强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储备、调运的协拥衔接,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疏通货源和供货渠道。重点保障米、面、食用油、肉类、鸡蛋、蔬菜、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货源供应。引导连锁经营能力强、配送点多、服务面宽、交通便利的综合商场或超市及时补货补柜,保障商品供应。

  2.推进住宿餐饮恢复增长。创新经营模式,大力推行窗口售卖、外卖、网上订餐、网络订房等服务,加快提升服务质量。贯彻实施有关标准,从制度上建立餐饮业、住宿业的安全卫生屏障,打好清洁牌,推行分餐制。完善服务供应链条,加大拉动餐饮业和住宿业市场需求的力度。

  3.对于申请食品许可的新办企业、申请许可变更的企业,需要现场核查的,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分级情况,对低风险食品试点开展告知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实施“先证后查”。

  4.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交延期申请。

  5.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当地疫情解除。

  6.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可办理许可证延期。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复查换证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

  7.支持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复产复工,严格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和进货查验、清洁消毒、员工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生产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追溯管理等规定;指导和协助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采购用具等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菌通风,对从业人员和入场消费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防控行为管控;引导和鼓励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便利店做好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对散装食品采取分装销售方式,在称量、结账等人员密集处做好保持1米以上间距的提示和疏导服务。坚决叫停餐饮企业聚集性就餐的同时,支持餐饮企业采取打包离店食用、网络订餐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8.对复工复产企业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因受疫情影响超出相关期限的,依法给予期限中止、顺延,以及请求恢复权利等便利化救济政策措施。

  9.支持外贸出口企业复产,加快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转换。对依据国际标准生产,且相关国际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要求的,允许在国内生产销售。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

  10.疫情防控期间,各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收费减少50%。标准化技术机构,对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确认和标准翻译费用予以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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