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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31 00:00       大    中    小     

  为了加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衔接,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我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一、农业生产发展基本情况

  繁峙县位于山西省东北部、忻定盆地东部边缘,属华北气候区,黄土高原副区,为典型的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境内地形复杂,山峦重迭,丘陵起伏,气候复杂多变。年内季风环流随季节明显交替,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清爽温凉,冬季寒冷少雪。全县农业生态气候大致可分为西(繁城镇为代表)、中(砂河镇为代表)、东(大营镇为代表)和南北两坡、土石山区及神堂堡河谷温暖区六个自然生态区域。

  全县总耕地面积80.2万亩,农作物年播种面积59万亩左右,水浇地面积19.8万亩,其中保浇地4万余亩(水稻0.12万亩)。根据当地自然环境,我县形成了西部瓜菜、东部油、南北两坡杂粮豆、中部玉米创高优的种植格局,滹沱河流域河谷平川区以种植玉米、谷子为主,南北两坡丘陵区主要以种植杂粮(谷、黍、豆类)和马铃薯为主,东部冷凉区以种植油料作物为主,北部荒山荒坡以种植中药材为主。

  作为“镰刀弯”非优势产区,在“十三五”期间,全县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结合本地自然资源优势,不断加大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积极调减籽粒玉米面积,同时推进高粱、水稻、杂粮(黍、谷、豆类、藜麦)、薯类、黄花、油料作物(胡麻、向日葵、油菜)、脱水蔬菜(胡萝卜与茴子白)、中药材及红树莓等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扩大其种植面积,促进产业增收。截至目前,全县籽粒玉米调减到20万亩,发展特色种植面积达39.93万亩。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全县玉米、谷子产业发展,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作物:以玉米和谷子为主。

  2、补助资金及规模面积:补助资金300万元,补助面积3万亩,共涉及全县11个乡镇。

  3、补助标准及关键环节:按作业费不超30%计,不超1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具体补助环节:秋深耕(40元/亩),旋耕(30元/亩),播种(40元/亩),中耕(20元/亩),浇地(50元/亩),病虫害防治(20元/亩),田间管理(30元/亩),收获(100元/亩)。

  4、任务时间安排:时间为2020年4月—2020年12月。

  (二)制定标准

  一是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

  1、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工商注册3年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设有接待区,室内干净整洁,版面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5、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留存电子档案3年以上。

  二是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1、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托管环节作业到位;

  2、耕要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3、种要下籽均匀,深度适当,不断点,不遗漏;

  4、防要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匀称,覆盖无死角,无人机平缓作业;

  5、收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以上标准,在田间作物正常长势下,作物倒伏严重或者不适宜机械大面积作业等情况不参照。

  (三)优选服务组织

  在全县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

  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环节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服务组织确定后要及时签订协议,组织项目实施。

  (四)监督项目实施

  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必须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实施主体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县农业农村局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等。

  (五)检查验收

  项目实施后对服务组织的管理,包括服务范围与承诺、服务工作内容及标准、日常工作台账记录、服务费用结算以及合同管理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和服务合同,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和抽样调查等方法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乡(镇)初验、县级抽验的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负责组织成立验收考核组,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农业生产时令、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在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及时进行考核验收。

  验收程序:1、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服务主体向服务地所在的乡(镇)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和村干部按照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进行实地初验核实,初验合格后,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2、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随机抽取5%的服务任务进行核实,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确认服务总量。

  (六)兑付补助资金

  对每个服务环节验收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汇总有关总结资料,并组织服务组织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补贴资金需在验收后15日内拨付于服务组织。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县生产托管领导组办公室要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做好项目总结,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和乡镇等单位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经与省农业农村厅沟通后,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批复实施主体的项目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

  (二)强化实施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要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积极研究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安排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繁峙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小组.docx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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