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 正文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的通知

 时间:2018-08-22       大    中    小     

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繁峙县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8月24日(本周五)上午下班前将纸质反馈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县政府办资料室,反馈意见电子档请发送至邮箱:fsxzfb5523565@163.com

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繁峙县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建设,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对表中央、省、市要求,对标发达地区经验,对接国际通行惯例,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为突破,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

  业为导向,大力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力争在审批服务领域率先打造“六最”标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繁峙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审批服务的堵点和痛点,上下协同联动,探索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让市场主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改革动力,提高改革效率。

  坚持体制创新。同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相呼应,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新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在审批最少方面,力争成为全市审批事项最少县之一;在流程最优方面,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一般审批事项审批要件、证明事项平均压减30%以上,平均办理时限压缩50%;在效率最高方面,积极与市级对接,完成全市“一张网”建设要求;以数据共享为支撑,县级政务服务事项60%以上实现网上办理;审批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更好更快更方便的审批服务模式初步建立。

  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对接做好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县级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可网上办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六最”营商环境目标初步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1.全面梳理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对县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其他具有审批性质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清单式管理。规范大项、子项设置,所有子项全部从大项中“打开”。加快推动实现与省市同一审批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行政审批数量基本相近。推广应用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系统,为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运行、动态化管理、网络化办理提供基础支撑。2018年年底前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8年本)和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2.加快梳理公布公共服务事项。2018年年底前,梳理公布县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最大限度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政务服务网,2018年年底前,60%以上公共服务事项推行网上办理。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3.全面落实“四办”事项清单。在梳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分类施策。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实行帮办(代办)“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对照省里公布的各层级政府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4.大幅精简审批事项。按照省级、市级部署要求,学习借鉴试点经验做法,全力对接做好省、市下放的审批事项。2018年年底前再承接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5.大力推动向经济技术园区赋权。在依法向繁峙县经济技术园区授权的基础上,借鉴省、市政府向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开发区)赋权做法,按照“能授尽授、能放尽放”的原则,加快向繁峙县经济技术园区赋权到位。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商务局、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6.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系统梳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证明事项,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建议。全面清理我县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2018年9月底前全部取消。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逐一研究,尽可能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编制公布县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推行“清单之外无证明”。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7.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省、市精神及相关要求,统筹推进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完善城镇总体规划、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统筹推进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服务管理效能。2018年8月底前成立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编制完成改革工作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上报。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砂河镇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三)大幅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8.全县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并联审批,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节点,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企业承诺的方式对报建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推动项目审批全面提速。事项办理实施“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办理、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多图联审、统一收费管理”。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并、转、调、诺”等措施,力促项目审批全面提速,2018年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完善并联审批、省市县三级联动、职能部门责任、项目化管理、协调调度、监督考核六大常态化机制,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9.探索试点区域评估。在经济技术园区开展区域评估,组织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气候论证、文物评估、地价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等区域性专项评估报告,评估报告5年内有效,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统一组织开展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纳入土地出让金,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重复评估。

  牵头单位:县园区管委会、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文化局、气象局、地震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10.开展“3545”专项改革。以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一般性工业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大力简环节、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全力推行“3545”专项行动,即: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权证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内办结。主要任务是:8月底前,制定我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9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事项;10月底前,国土、住建、税务等部门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办理”,确保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产类不动产交易登记相关事项;12月底前,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并、转、调、诺”等措施,建立“五统一”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力促项目审批全面提速,全面推动工业建筑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全过程45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内力争全县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前置材料等平均压缩50%。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工商)、国土局、住建局、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11.继续优化再造审批事项流程。全面梳理优化审批流程,通过充分授权,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和层级,压缩内部不必要的运行环节。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当场办结率、网上办结率,促进审批提速增效。精简申报材料,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一律不得要求审批服务对象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优化再造后的审批流程全面实现图表化。2018年年底前,县级审批事项办理时间要平均压缩50%。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四)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12.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减少企业和群众等候时间,便民服务事项排队等候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县直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13.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居民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优化便民服务网点空间布局,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原则上县直各部门不再单独设立便民服务站(点),已设立的便民服务站(点)逐步整合到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村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五)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14.严格执行审批服务相关标准。严格执行审批服务相关国家、省、市标准。全面实施标准化服务和管理,规范窗口服务、网上服务、现场管理、投诉处置等,推动服务指南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不断提档升级。按照全省审批服务地方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执行标准情况的评价考核。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质监)、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15.推行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18年年底前实现与省市对接,构建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法制办、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质监)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16.在重点领域推行“四减两一”。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标准,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六)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17.整合构建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县直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将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系统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2018年年底县级政务网接入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业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2018年年底前,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提升至60%以上。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18.加快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共享。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对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关停“僵尸”系统、“影子”系统。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持续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务可用性。进一步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县直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要尽快接入县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放端口、权限和共享数据,县级政务服务机构要通过山西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积极申请中央和省级部门已开放共享数据,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查询需求。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19.建立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投诉举报平台和服务热线功能,建立统一的县级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增设短信互动、微信服务终端,按照“一号接听、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结”的模式,对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咨询、投诉、举报进行即时有效处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要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除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热线力争做到“一号响应”企业和群众诉求。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七)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

  20.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二期建设。推动投资项目100%应用平台、100%系统打通、100%网上审批、100%网上申报。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21.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清理规范各类市场准入许可。按照省级、市级部署要求,学习借鉴试点经验做法,积极配合市级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涉及工商登记前后的各种“证”进行全面梳理,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把除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外,能与营业执照相分离的许可证都分离出去,切实减少领取营业执照后的办证事项。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工商)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22.提升项目企业市政公用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优化办理事项,简化资料查验,明确提出各类型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事项办结时间表。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有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项目开工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切实提升用户服务体验,整合优化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程,落实“三不指定”原则,企业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坚决杜绝违规重复收费。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23.积极探索移动政务服务。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拓展,借鉴先进县区经验,加快探索建立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以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社保、公积金、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度高事项办理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调动社会资源力量,鼓励开展第三方便民服务应用。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咨询、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公开、证照制作及缴纳费用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即报即办、即办即得。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八)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24.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中介服务事项多、耗时长、收费高,部分中介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服务等利益输送问题。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凡是政府部门所属、主管和举办的中介服务机构,一律脱钩改制,斩断利益关联。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编办、民政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25.建立涉审中介服务“三张清单”。各部门要清理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举办的企业所开展的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清理本部门、本系统设定的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执业限制和限额管理规定;清理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情况;清理本部门委托开展的行政审批相关技术性服务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26.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按照省级、市级部署要求,一律取消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建设“中介服务超市”,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由企业自主选择。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各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九)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7.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8年12月底前建立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智慧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日常“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工商)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28.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推进实施智能化监管,促进监管方式由传统模式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变,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按照权责对等、责权一致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工商)、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29.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加强做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的对接工作,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将信用信息应用于政府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商)、人行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30.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处罚裁量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探索建立企业执法检查回访制度。梳理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职权事项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31.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大幅减少政府执法队伍种类,进一步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蹄疾步稳扎实推进。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在2018年8月底前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以非常之力、非常之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特别要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争当“拓荒牛”和“排头兵”,打造改革新高地。对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和政务信息共享等重点难点问题,各牵头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实现突破。

  (三)抓好督查落实。将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纳入对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逐月考核制度。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相关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纳入县政府“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全程跟踪督办。

  县政府办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按时间节点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针对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做到“零容忍”。对于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配合,甚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