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6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现代农业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繁峙县现代农业乡村e镇各相关单位:
现将《繁峙县现代农业乡村e镇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繁峙县现代农业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现代农业乡村e镇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应根据物流服务站点的服务内容制订工作流程,规范运营服务。
第二条 应根据物流服务站点的工作流程,对物流作业各节点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记录、分析、反馈、考核及处理制度,并及时处理。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相关质量记录,物流服务站点应定期对服务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原因、明确措施并实施改进。
第四条 应提供多渠道物流跟踪查询服务。
第五条 应有相对安全的信息操作网络:宜配备具备电子档案录入、管理功能的快件信息处理系统终端。
第六条 应对客户信息有完整的保密制度和相关要求,业务档案集中管理。
第七条 站点设施设备定期检修,保证完好。
第八条 站点环境应保持整洁,设备及物品按规定摆放。
第九条 收费项目按规定明码标价,上墙公示,不得私设收费项目及乱收费。
第二章 储 存
第十条 应建立并执行定期盘点及动态复核制度,当日收发的农村物资物品应全部当日进行盘点,对于存在异常情况及时查找原因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应限定库存快件处理时限,快件按期必须处理完毕,不得有积压情况。
第十二条 应定时对收发的物品进行抽检,检查物品是否存在包装破损、变形、受潮等现象,对存在异常的货物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存储管理其他要求参照DB12/T703的要求执行。
第三章 装 卸
第十四条 装卸作业应符合物品包装件上的标识要求,无标志要求的应不损坏物品和物品外包装。
第十五条 选择合理的装卸流程及加固货物措施,保障物品安全。
第四章 运输与配送
第十六条 根据物流服务站点的规定要求和具体条件制定合理的运输与配送计划。
第十七条 采用必要而适当的设施、设备及措施,保障物品的安全。
第十八条 应按时、准确填写运输与配送单证。
第十九条 必要时,提供运输与配送的统计分析信息。
第二十条 揽收货物时应开箱验货、进行实名制登记。
第二十一条 应对物流配送各环节中物品的规格、数量及特性予以保证,包括:
1.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无差错录入与统计。
2.检查物品有无受潮、脱水、霉变、异味或超期存储。
第二十二条 货损、货差应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允许范围之内。
第二十三条 包装标识按照GB/T191的规定执行,包装物无挤压、变形、破损、污染。
第二十四条 配送管理其他要求参照DB12/T702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送 达
第二十五条 物品应按时送达并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保持运输单证完整、签注合规。
第六章 人员要求
第二十七条 按照仓库面积、岗位需求、自动化水平等情况配置作业人员。
第二十八条 仓库内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都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九条 仓储管理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所有作业人员需接受岗前培训才能上岗,特殊岗位需要上岗证。
第三十条 因业务需要人力资源需外包的,劳务中介应具备劳务承包资质,具备应对人力需求波动及时提供人力资源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 员工穿着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第三十二条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习,增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应建立规范、合理的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人员作业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章 风险与应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应制定风险与应急管理制度,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十四条 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识别,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制定相应预案。
第三十五条 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主动和客户进行沟通或者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八章 投诉处理
第三十六条 应给客户提供方便、可靠的投诉渠道。
第三十七条 投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无法有效处理的,应及时同客户进行反馈和沟通。
第三十八条 所有投诉应有记录,并提供投诉处理进度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