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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现代农业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乡村e镇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3-12-26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现代农业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繁峙县现代农业乡村e镇各相关单位:

  现将《繁峙县乡村e镇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繁峙县现代农业乡村e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繁峙县乡村e镇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各类数据的使用管理,有效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实现数据价值的同时,保障数据安全,依据相关规范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数据,是指通过计算机或网络归集、存储、传输、处理、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及以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网络销售、店铺信息、产品详情、客户订单等。

  三、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繁峙县电商相关数据,包括繁峙县乡村e镇大数据中心、物流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拟建、在建以及在线的非涉密信息系统、数据库和服务器等数据使用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数据使用管理坚持职责明确、意图合规、保障质量、数据最小化、最小授权操作、可追溯审查的基本原则,确保在整个数据生命周期活动中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二节  共享与维护

  一、数据共享必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如需将数据共享至各单位、本单位各部门或相关服务外包第三方,须由相关责任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繁峙县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数据方可予以共享使用。

  二、若申请使用的数据涉及敏感信息(如含自然人证件信息的数据等),须签署相应保密协议。

  三、数据共享过程中须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等安全保障机制,确保获得授权的数据使用方可靠,方可访问共享数据。同时,须完整记录并保存系统日志,确保所有数据操作行为可管可控。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数据进行未授权访问和处理;通过共享获得的数据,不得用于获批通过之外的应用场景,且不得共享至其他任何组织及个人。

  五、任何数据的传输、存储都应进行加密处理;数据可视化展示时,应配备相应水印,方便溯源。

  第三节  备份与恢复

  一、相关重要数据应定期备份,并安全存放以防发生故障时可快速及时恢复。

  二、恢复数据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恢复数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恢复数据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四节  附  则

  一、本管理制度由繁峙县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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