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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三批)

忻环繁峙罚字〔2024〕03号

 时间:2024-06-27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     

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万     元)

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繁峙县加尔达箱包制造厂

91140924MA0K####92

法人

苗国兴

身份证

130684196711####17

忻环繁峙罚 〔2024〕03号

一般违法行为

该箱包制造厂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烟气排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的法律规定,

罚款

要求该厂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对此违法事实给予经济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壹拾柒万元整。

以示立行立改。

17

2024年5月22日

长期

2025年5月22日

忻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111407000125####2R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

111407260125####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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