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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号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0-02-21       大    中    小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和忻州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补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第二十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针对新一轮督查交办的鑫海化工公司环境违法举报问题,吕梁市没有认真进行查处,无视企业存在擅自变更生产工艺、违法停运环境保护设施、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未经备案购买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未深入调查即上报举报不属实,并进行公开。原省环境保护厅把关不严,先后4次为该企业发放或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充分暴露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不作为。

  二、整改目标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完成情况

  1.《忻州市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印发了《繁峙县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方案》,加强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督。

  2.对我县2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强化了监管、规范其贮存、收集、转移全过程,对产生危险废物进行现场检查,并做了记录,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

  3.我县境内的危险废物主要类型为废矿物油、废机油等,按照相关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与有处置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协议,并按要求由第三方转移。

  中共繁峙县委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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