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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2020-03-17       大    中    小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及消防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我局决定选聘成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立

  由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条件提出申请,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定并予以公布。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工作严谨;

  (三)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消防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暖通工程师资格;

  (五)专业领域须涉及消防、化工、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自控等消防安全相关专业;

  (六)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担任专家:

  1.违反廉政和保密纪律的;

  2.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

  3.一年内2次未能按要求参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活动的;

  4.本人提出申请,要求不再担任专家的;

  5.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

  四、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专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并记入行业个人信用记录:

  1.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接触,参加宴请,接受财物或谋取其它利益的;

  2.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意见向外透露的;

  3.干预其他专家的正常工作、影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结果公正性的;

  4.出现严重工作错误的;

  5.经考核评价不满足专家要求的;

  6.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申报程序

  (一)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审查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二)申报所需资料

  1.《繁峙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申请表》(见附件);需所在单位对本单位自荐人员及签报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签章;

  2.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申报资料请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繁峙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站,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3633501188@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庆华

  联系电话:13633501188

  附件:繁峙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申请表.xls

  繁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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