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3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畜牧兽医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畜牧产业脱贫项目监管,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精准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切实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繁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关于印发繁峙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繁脱贫组〔2018〕16号),《中共繁峙县委办公室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峙县2020年精准扶贫政策的通知》(繁办发〔2020〕9号),《繁峙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方案》(繁政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相关乡(镇)和单位实施了畜牧产业脱贫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山西省级农业标杆项目及乡村振兴奶业大省家
庭牧场建设扶贫项目,资金规模1092.84万元。
1、山西省级农业标杆项目——黄芪牛肉分割包装标杆
项目,由繁峙县天河牧业有限公司承担,建设地点在砂河镇羊脑沟村,安排使用县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分割包装生产车间1250㎡,新建分割包装生产设备80台套(含熟食加工设备),厂区道路,绿化1045㎡等工程,同时带动20户贫困户通过劳务脱贫增收;
2、山西省级农业标杆项目——黄芪驴肉分割包装标杆
项目,由繁峙县田源毛驴养殖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建设地点在集义庄乡大宋峪村,安排使用县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392.8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分割包装、人工智能厨房4600㎡,新增分割包装流水线全套,智能厨房设备及全套流水线等工程,同时带动30户贫困户通过劳务脱贫增收;
3、山西省级农业标杆项目——牛驴屠宰标杆项目,由繁峙县辰翔牧业有限公司承担,建设地点在大营镇东三泉村,安排使用县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牛驴屠宰车间1440㎡,新增屠宰设备50台套,排污设施等相关工程,同时带动15户贫困户通过劳务脱贫增收;
4、乡村振兴奶业大省,家庭牧场建设项目,分别由繁峙县辉煌实业有限公司和繁峙县银河畜牧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承担,安排使用县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00万元,具体为:
①繁峙县辉煌实业有限公司安排使用县级统筹整合资金50万元,在金山铺乡中虎峪村实施,新建棚舍1000㎡及配套设施,围墙420m,项目建成后可以提高犊牛成活率20%,同时带动5户贫困户脱贫增收;
②繁峙县银河畜牧有限公司安排使用县级统筹整合资金50万元,在金山铺乡金山铺村(农牧场)实施,新建棚舍1530㎡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以提高犊牛成活率20%,同时带动5户贫困户脱贫增收。
(二)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情况,涉及5乡13村75户(61户贫困户+14户非贫困户)362头(贫困户293头+非贫困户69头)能繁母牛。
1、集义庄乡
兴旺庄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
2、光裕堡乡
梨峪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0头。
3、砂河镇
①下小沿村17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82头;
②后河村6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8头,3户非贫困户
购买能繁母牛15头;
③后庄村1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63头;
④上双井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头,10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0头。
4、杏园乡
岗里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0头。
5、金山铺乡
①口子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
②麻地坪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
③下浪涧村5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0头,1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4头。
④金山铺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头;
⑤老羊沟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0头;
⑥郝家湾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
(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情况,涉及4乡9村40户(34户贫困户+6户非贫困户)198头(贫困户168头+非贫困户30头)能繁母驴。
1、繁城镇
①罗家山村5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25头;
②安家山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
③魏家窑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
④楼岗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
⑤东城街2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
2、集义庄乡
果园村1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
3、光裕堡乡
大李牛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20头。
4、砂河镇
①下小沿村1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3头,1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
②后河村1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5头,2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
二、扶贫项目补贴资金安排
本次对2020年畜牧产业脱贫项目依据《繁峙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用于精准扶贫方案》(繁政发〔2020〕16号),《繁峙县2020年精准扶贫政策的通知》(繁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安排使用,具体为:
(一)山西省级农业标杆项目及乡村振兴奶业大省家
庭牧场建设扶贫项目,资金规模1092.84万元。
1、山西省级农业标杆项目——黄芪牛肉分割包装标杆项目,安排使用县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300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按照《繁峙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繁脱贫组〔2018〕19号)文件规定,项目实施可预拨50%启动资金到实施单位,按照文件规定,本次给项目实施单位繁峙县天河牧业有限公司先拨150万元用于项目实施,剩余50%的资金按照规定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
2、山西省级农业标杆项目——黄芪驴肉分割包装标杆
项目,安排使用县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392.84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按照《繁峙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繁脱贫组〔2018〕19号)文件规定,项目实施可预拨50%启动资金到实施单位,按照文件规定,本次给项目实施单位繁峙县田源毛驴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先拨196.42万元用于项目实施,剩余50%的资金按照规定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
3、山西省级农业标杆项目——牛驴屠宰标杆项目,安
排使用县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300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按照《繁峙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繁脱贫组〔2018〕19号)文件规定,项目实施可预拨50%启动资金到实施单位,按照文件规定,本次给项目实施单位繁峙县辰翔牧业有限公司先拨150万元用于项目实施,剩余50%的资金按照规定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
4、乡村振兴奶业大省,家庭牧场建设项目,安排使用
县级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00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按照《繁峙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繁脱贫组〔2018〕19号)文件规定,项目实施可预拨50%启动资金到实施单位,按照文件规定,本次给项目实施单位繁峙县辉煌实业有限公司和繁峙县银河畜牧有限公司分别先拨25万元用于项目实施,剩余50%的资金分别按照规定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
(二)购买能繁母牛补贴120.242万元。
1、给予集义庄乡补贴1.855万元。
兴旺庄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2、给予光裕堡乡补贴7.42万元。
光裕堡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7.42万元;
3、给予砂河镇补贴84.113万元。
①下小沿村17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82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0.422万元;
②后河村6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8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0.388万元,3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315万元;
③后庄村1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63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23.373万元;
④上双井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5.565万元,10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0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1.05万元。
4、给予杏园乡补贴7.42万元。
岗里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7.42万元。
5、给予金山铺乡补贴23.144万元。
①口子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②麻地坪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③下浪涧村5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2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7.42万元,1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4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0.884万元;
④金山铺村3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5.565万元;
⑤老羊沟村2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1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3.71万元;
⑥郝家湾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元。
(三)购买能繁母驴补贴68.958万元。
1、给予繁城镇补贴17.05万元。
①罗家山村5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2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9.275万元;
②安家山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③魏家窑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④楼岗村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855万元;
⑤东城街2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2.21万元。
2、给予集义庄乡补贴1.105万元。
果园村1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105万元。
3、给予光裕堡乡补贴7.42万元。
大李牛村4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20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7.42万元。
4、给予砂河镇补贴43.383万元。
①下小沿村1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3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9.663万元,1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1.105万元;
②后河村11户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55头,按37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20.405万元,2户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驴10头,按2210元/头进行补贴,需补贴2.21万元。
非贫困户购买能繁母牛、能繁母驴应享受的补贴资金待县财政预算落实以后及时兑现拨付
三、公示时间
本批次畜牧产业脱贫攻坚项目安排使用资金公示期为10天,从公示开始日算起。
四、公示监督
本批次畜牧产业脱贫项目补贴资金安排使用以信息公开促政策公开、结果公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监督电话:12317
县畜牧中心:0350—5530159
县扶贫办:0350—5528011
繁峙县畜牧兽医中心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