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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0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0-12-21       大    中    小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7日,繁峙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0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环保工作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只有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2010年,国务院批准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既是中央对山西转型发展的要求,也是山西省解决“一煤独大”困局的现实需要。但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转型改革决心不够坚定,措施不够有力。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察问责”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落实,坚持以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自觉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牢牢把握“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的要求,进一步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统揽经济社会全局,坚持以环保倒逼转型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山西“底色”。

  三、完成情况

  一是从2017年-2020年11月,中共繁峙县委办公室、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繁峙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繁峙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繁峙县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文件,按照《关于印发繁峙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和印发其它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二是繁峙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繁峙县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涉及我县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限时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发力推进,确保实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班子成员要切实把“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树立“大环保”理念,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企业履责治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三是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作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在整改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从重处理,全面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并深入企业对环保问题进行现场调研和督办;四是2017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开24次环保工作会议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调研环境保护工作28次,作出批示102次;2018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开14次环保工作会议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调研环境保护工作52 次作出批示43次;2019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开38次环保工作会议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调研环境保护工作39次,作出批示137次;2020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开18次环保工作会议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调研环境保护工作21次,作出批示54次;五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类处置的原则,定各区域负责人是辖区秸秆禁烧工作主要责任人,细化分解、层层落实,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以来因秸秆焚烧政策要求不力被问责的共有41人,其中党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28人;六是严格执行《繁峙县水污染防治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繁峙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河长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繁峙县滹沱河流域综合治理和修复情况,编制了《山西省繁峙县滹沱河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2016-2030)》《繁峙县滹沱河源头环境综合治理县城段东延伸工程划》、《繁峙县赵庄河流域综合开发项目总体规划》;七是我县成立了繁峙县“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繁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调整繁峙县县城建成区“禁煤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2019年以来我县燃煤锅炉淘汰治理任务共35台,截至2020年10月底,共完成33台淘汰治理任务,其中完成淘汰27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台,完成提标改造2台;繁峙县砂河供暖公司2台燃煤锅炉已制定改造方案,并于2019年与河北翼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购置合同,由于资金的问题,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延后,预计下一个采暖期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八是从2016年12月我县开展“铁腕治污行动”以来,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污,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解决重点和突出环境问题;九是我县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实现三条控制线落地。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等工作从2017年-2020年发放排污许可证书共计88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有序展开,对繁峙县“环保局”“二轻局”两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设置茨沟营和笔峰水质自动监测站,重型柴油货车监测点位;十是我县出台了《繁峙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了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和赔偿机制,完善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更好走上法治化轨道。推进环保垂直改革工作,加强全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开展的“六·五”宣传活动,在全县形成“大环保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浓厚的环保舆论氛围,市民的环保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提高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力量,最终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

  中共繁峙县委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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