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3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3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滹沱河山西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函》(晋自然资办发〔2020〕69号)等文件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我县滹沱河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滹沱河(繁峙段)。
以滹沱河流经本县的河道岸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统一确权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范围:平型关镇、大营镇、金山铺乡、砂河镇、光峪堡乡、集义庄乡、下茹越乡、杏园乡、繁城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