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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公示(第五批)

 时间:2021-12-31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开展,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根据整合资金项目公示公告相关制度要求,以及《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繁峙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繁政发〔2021〕20号)和《繁峙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扶持政策的通知》(繁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有关乡镇实施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脱贫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情况:

  东山乡中庄寨村成立“繁峙县一览小台牛农林牧专业合作社”,21户脱贫户参与并新建2100㎡标准化养殖小区棚舍进行能繁母牛养殖。

  (二)脱贫户购买铡草机情况:

  1、下茹越乡

  ①福连坊村3户脱贫户购买铡草机3台(NZR-650型);

  ②小坨村1户脱贫户购买铡草机1台(9ZP-6A型)。

  2、光裕堡乡

  ①小李牛村2户脱贫户购买铡草机2台(9Z-9A型、9ZR-11);

  ②梁家庄村2户脱贫户购买铡草机2台(9Z-6A型、9Z-4C型)。

  3、繁城镇

  后掌村2户脱贫户购买铡草机2台(NZR-650型)。

  二、政策性补贴标准

  依据繁办发〔2021〕25号畜牧扶持政策补贴标准,对2021年远离村庄新建的人畜分离肉牛、肉驴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在棚舍建设上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同时配套建设的污粪堆积池(防渗漏、防雨淋、防外溢)每座补贴5万元,购买铡草机补贴购机价的50% 。

  三、政策性补贴资金使用安排

  (一)脱贫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棚舍安排使用补贴资金42万元:

  本次给予东山乡中庄寨村新建2100㎡标准化养殖小区棚舍安排使用补贴资金42万元:

  中庄寨村繁峙县一览小台牛农林牧专业合作社21户脱贫户新建2100㎡养殖棚圈,按200元/㎡进行补贴,需补贴42万元。

  (二)脱贫户购买铡草机安排使用补贴资金5.44万元:

  1、给予下茹越乡补贴1.66万元。

  ①福连坊村3户脱贫户购买铡草机3台(NZR-650型),购机款2.34万元,按总价的50%补贴,需补贴1.17万元。

  ②小坨村1户脱贫户购买铡草机1台(9ZP-6A型),购机款0.98万元,按总价的50%补贴,需补贴0.49万元。

  2、给予光裕堡乡补贴2.95万元。

  ①小李牛村2户脱贫户购买铡草机2台(9Z-9A型、9ZR-11),购机款4.16万元,按总价的50%补贴,需补贴2.08万元。

  ②梁家庄村2户脱贫户购买铡草机2台(9Z-6A型、9Z-4C型),购机款1.74万元,按总价的50%补贴,需补贴0.87万元。

  3、给予繁城镇补贴0.83万元。

  后掌村2户脱贫户购买铡草机2台(NZR-650型),购机

  款1.66万元,按总价的50%补贴,需补贴0.83万元。

  四、公示时间

  本批次脱贫户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和购买铡草机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公示期为10天,从公示开始日算起。

  五、公示监督

  本批次脱贫户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安排使用以信息公开促政策公平和结果公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监督电话:12317

  县畜牧中心:0350—5530159

  县乡村振兴局:0350—5528011

  繁峙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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