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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繁峙县砂河镇风电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繁政公告字〔2022〕18号

 时间:2022-07-01       大    中    小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74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等文件规定,为实施好繁峙县砂河镇风电项目,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对项目拟用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繁峙县砂河镇风电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大营镇涧头村、固庄村(含原腰站村)、齐城村、团城口村(含原迷回村)、下台庄村、红沟村、新乐庄村(原石口村)、万民庄村、羊圈村、岳沿庄村(含原正沟村)包含部分浑源县飞地;平型关镇辛庄村(含原大柳树村)、横涧村(原磨峪沟村、小西沟村)、平型关村(原西跑池村);神堂堡乡韩庄村(原鹿骨台村);3个乡(镇)14个村,项目用地总规模2.6880公顷。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繁峙县砂河镇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民生保障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现状调查

  自公告之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被征地乡(镇)、村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确认,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凡有上述或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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