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0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 4月,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县区域内部分企业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公布3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酒类、饮料、肉制品、罐头7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0批次,合格样品39批次。
合格样品39批次,分别为:
1. 调味品4批次,检测项目为氨基酸态氮、总酸(以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2. 粮食加工品11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3. 方便食品6批次,检测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4. 饮料7批次,检测项目为二氧化碳气容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5. 酒类8批次,检测项目为酒精度、甲醛、铅(以Pb计)、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6. 罐头2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7. 肉制品1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等,经检验全部合格。
附件:1.本次检测项目.docx
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