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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报名的通知

日期: 2024-07-04 来源: 繁峙县农业农村局

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24号)文件精神,我县拟培育一批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通过合理区域布局,整合优化相关资源,配齐配优配强农机装备,建立健全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应急防灾救灾能力。

  为高质量推进我县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县农业农村局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进行遴选,请全县农机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遴选对象具有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成立2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照齐全,有独立的资金往来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经营关系相对稳定。

  2、遴选对象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和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在200万元以上,农机装备性能状态良好,机具品种、数量、性能满足全程机械化各环节作业需求,有稳定的农机操作手和维修人员满足生产作业需求,近两年年均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累计不低于10000亩次。

  3、遴选对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应用先进的农机农艺技术,对周围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作业服务,具备承担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对农机作业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接受能力强。

  4、遴选对象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用户投诉,农机具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服从繁峙县农村部门应急救灾指挥调度。

  二、服务功能

  具备“平战结合”服务功能,平时开展社会化服务,受灾时能够开展应急救灾作业服务。

  1、常态化服务。推行“以平养战”机制,平时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高质量农机作业、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把服务小农户放在突出位置,特别是为“小散偏”地块及时提供机械化生产服务,着力解决当地农民迫切需要和农业生产关键短板环节机械化问题。在为所在乡(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具备开展跨区作业服务能力。

  2、应急救灾服务。掌握农机防灾减灾作业技术,配备农机应急防灾救灾机具,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发生灾害时,优先服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调度,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环节、不同灾种应急救灾需要,及时开展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倒伏作物抢收、湿粮抢烘、灾后补种等本地农机救灾作业及应急救灾跨区支援服务。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参加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的单位自主申请,与县农机中心联系,填写《山西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申报书》(见附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二)逐级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农机中心审核,并经县、乡(镇)两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农机中心进行复核;市农机中心在规定时间以正式文件将辖区申请参与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的单位名单、申报书报送至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三)省级认定。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根据各地推荐名单,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经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给予正式认定。

  (四)挂牌冠名。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繁峙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程向前     联系电话:0350-8961219

  附件:山西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申报书.docx

  繁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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