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13 大 中 小 来源:繁峙县农业农村局
为了确保2025年繁峙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5年繁峙县高素质农民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学校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公益性机构为主),可以是农广校、涉农院校(所)、农技推广机构,特别是涉农职业院校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市场主体申请。
2.熟悉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相应专业培训必备的师资力量、培训场所、专业教师,教学设备和食宿场所等基本条件;具备足够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教学实践实训基地, 可以是合作的或合建的基地。
3.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相关培训管理经验。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 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5.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具备开展集中教学、后续指导和跟踪服务能力,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能够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时开展数据采集、管理、上报,档案资料规范,自愿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6.能够自觉接受市县农业农村局管理,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中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繁峙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
2.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机构印章。申报单位应如实准备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件一式两份,一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留存,一份附在正式文件之后报市农业农村局。材料不齐及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20日
四、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培育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开展资格审查,主要是资料审核:资料审核应包括原始资料的审核、完整性审核、准确性审核,时效性审核等。在此基础上,由专家评审小组成员进行最终的量化评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3.培育机构确定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下达的培育任务及培训专业情况,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到各培育机构,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
联系人:王拴梅
联系电话:0350-5529763
附件:繁峙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docx
繁峙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