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4-02645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4-08-14 |
发文机关: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忻州启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压延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4-08-14 |
时间:2024-08-14 来源: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8916753
通讯地址:忻州市繁峙县向阳北路政务大厅
邮编:034000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忻州启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压延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4年8月14日 |